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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等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标准由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1万元提高至2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7000元提高至1.5万元。
对符合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以下简称补贴实施细则)规定,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调整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对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含完成补贴发放的申请),均按本通知明确的标准予以补贴。其中,对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补贴申请,各地按本通知明确的标准补齐差额。
补贴申请途径
采用线上申请方式,通过访问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汽车以旧换新专题”或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
(链接入口↓)
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应当按若干措施规定要求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申请材料
1、申请有效身份信息
2、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
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4、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来源:九江交警
编辑:王子明 责编:崔凯 审核:郑重
出品:九江市融媒体中心(九江日报社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九江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