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消息,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北京北金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北京北金期货有限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监控体系不完善,监控手段不足,压力测试不到位,上述行为反映出该公司风险监控和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疏漏,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北京北金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实习编辑:陈星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10月14日消息,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北京北金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北京北金期货有限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监控体系不完善,监控手段不足,压力测试不到位,上述行为反映出该公司风险监控和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疏漏,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北京北金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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