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财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公告,披露了一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案件。根据调查结果,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因在网站上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3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这家公司于在其推出的iPhone年年焕新计划的广告中,使用了“升级到新款iPhone,轻轻松松”等误导性的语言,让消费者误以为购买指定新款iPhone和加入AppleCare+服务计划就能享受到该计划的全部优惠。然而,实际上,该计划还存在着一些限制条件,例如不能与商务折扣同享。这些限制条件被隐藏在了一个“参与iPhone年年焕新计划,你即同意下述条款与条件”的条款中,并没有在广告中予以标明。
这起案件的调查结果显示,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自行编辑制作并上传发布了这条广告,其可追溯的发布日期为2020年10月23日。在2021年8月底,该公司对广告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调了对虚假广告的严厉打击,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提醒了企业在广告制作和发布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对于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而言,这次罚款是一个警钟,该公司应立即审查自身的广告行为,加强对合规性的重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