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新金融 » 正文

使用未经获批保险费率,永安财险被罚45万元

IP属地 北京 编辑:周琳 大河财立方 时间:2024-11-15 20:00:10

11月15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处以45万元罚款。

杨海安作为时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因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的行为负有责任,被陕西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

同时,杨海安作为直属团队负责人对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负有责任,被陕西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

综上,陕西监管局对杨海安合计给予警告并处14万元罚款。

实习编辑:陈星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免责声明:本网信息来自于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内容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全站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