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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农商银行获批收购控股海南两家银行

IP属地 中国·北京 编辑:顾青青 大河财立方 时间:2024-12-03 19:00:13

12月3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近日公布两则行政许可批复,同意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收购控股海南两家村镇银行。

具体来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同意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收购控股海南琼中长江村镇银行。收购完成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持有海南琼中长江村镇银行40.06亿股股权,占比99.41%;同时,同意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收购控股海南昌江长江村镇银行。收购完成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持有海南昌江长江村镇银行13.45亿股股权,占比97.90%。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网站显示,该行成立于2009年9月9日,截至2023年末,全行总股本59.98亿股,在岗职工5100余人。设立分支机构238家,在武汉市有210家;在湖北省内设立了咸宁、宜昌、黄冈3家分行;在湖北、江苏、广东、广西、云南、海南等6省(区)发起设立47家长江村镇银行。

截至2023年末,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总资产4289.52亿元,总存款3397.80亿元,各项贷款2636.26亿元。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2023年度世界银行1000强榜单”,武汉农商行位列第359名;按资产规模,在全国银行中排名第75名;在全国1600余家农商行中,排第13名。

11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还公布了另外两则行政许可批复,分别同意了海南琼中长江村镇银行、海南昌江长江村镇银行的增资募股方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要求两家银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增资募股相关事宜。对入股企业资格和入股资金来源要认真审查,杜绝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在增资募股完成后,按规定程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提出变更注册资本的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等工作。

责编: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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