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新金融 » 正文

福能东方被立案后换手率达40% 受损股民可预登记索赔

IP属地 北京 编辑:顾雨柔 雷达财经 时间:2024-12-11 10:23:07

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2月6日,福能东方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福能东方于该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3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被立案以来,公司股价累计下跌13.59%,换手率达40.02%。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6日之间买入,并在 2024年12月6日收盘时继续持有福能东方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注意到,8月2日,福能东方发布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福能东方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蔡志强的书面辞职报告。蔡志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蔡志强上述职务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6年10月13日。辞职后,蔡志强不担任公司及下属公司其他职务。

蔡志强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日常经营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蔡志强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蔡志强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蔡志强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12月10日,通过查询天眼查发现福能东方有天眼风险信息1004条;涉诉关系62条。

免责声明:本网信息来自于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内容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