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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最新通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IP属地 中国·北京 编辑:沈如风 大河财立方 时间:2024-12-13 08:00:11

12月11日,河北省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该通知自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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