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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福利来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双免攻略

IP属地 中国·北京 编辑:李娜 钱力财税咨询 时间:2024-08-01 10:58:52

在科技创新的浪潮中,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作为推动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正迎来一波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政策。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解读一下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帮助你更好地享受这一福利。

一、政策亮点

免征房产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房产可以免交房产税。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土地可以免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享受主体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包括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三、申请条件

1. 机构性质认定: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需要书面向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明其性质,并按规定进行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

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需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需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并经认定取得企业所得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2. 资料准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应将执业登记材料、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房产土地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四、申报流程

1. 科技行政部门审批和登记注册:首先,需要向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批和登记注册。

2. 自行申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自行申报享受免税政策。

五、办理材料

执业登记材料:证明机构性质和资格的文件。

房产土地权属资料:证明房产和土地所有权归属的文件。

房产原值资料:反映房产价值的相关资料。

房产土地租赁合同:如果有租赁行为,需要提供相关的租赁合同。

六、申报时点

根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申报。

七、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5号)

留意政策变动:政策可能会有更新调整,请密切关注科技部等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确保资料齐全: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确保申报过程顺利进行。

合规经营: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也要确保机构的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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