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吉林金融监管局日前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因虚列业务及管理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吉林金融监管局罚款53万元。
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刘铁,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2月18日,吉林金融监管局日前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因虚列业务及管理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吉林金融监管局罚款53万元。
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刘铁,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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