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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河股东1589万股解除司法冻结,公司已被罚可索赔

IP属地 北京 编辑:沈如风 雷达财经 时间:2025-02-20 14:00:12

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2月19日,ST先河发布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公告显示,ST先河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李玉国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

李玉国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1859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9.5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6%,起始日是2022年2月17日,解除日是2025年2月17日,解除冻结机关是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玉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7212.41万股,持股比例为13.44%,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合计1369.2万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8.9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5%。

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显示,因段桂山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起诉李玉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号分别为(2022)沪0110民初2716、2717、2718、2719、2720号)],李玉国所持公司共计4,938.60万股股票先后被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2024年5月,李玉国已依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22)沪0110民初2719号、2720号的民事判决书履行完毕,前述2719号和2720号案件涉案的股票合计1710.4万股已解除司法冻结。

近期,李玉国持有的1859万股股票解除司法冻结,系前述2716号、2717号和2718号案件涉及的部分股票冻结期限届满所致。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后续进展,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1月29日,ST先河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6号)。

经查明,ST先河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未按规定披露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河北证监局决定:对河北ST先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9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6月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6月5日晚间收盘时还继续持有ST先河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先河参与招投标项目3339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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