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卫生监督)
依法办证 守法经营
近日,北京市大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接市民线索,反映大兴区天宫院街道某诊所超范围为患者采血化验并出具血常规报告单。
执法九队第一时间与反映人取得联系,了解详细情况、收集相应证据材料后,立即前往该诊所进行现场调查。
抵达涉事诊所后,卫生监督员在该诊所内科诊室发现一木柜,柜内放有型号为mindrayBC-5120的血常规检验设备1台,在诊室电脑中查阅到为患者开具的血常规检验报告单3张。
同时,经文件核查,该诊所《诊所备案凭证》显示诊疗科目为“内科/口腔科***”,不具备开展血常规检验的资质。
诊所负责人承认为三名患者采血并出具血常规检验报告单,共计收费150元,与反映人提供的血常规检验报告单及收费凭证吻合。
至此,本案证据链完整,该诊所超出备案的诊疗范围开展血常规检验的违法情况属实。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经审批,对该诊所做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监督员特别提醒
卫生监督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就医问诊时,要选择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的医疗机构。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要求,各医疗机构均需将上述证件悬挂于医疗机构明显处,请市民朋友注意所选机构的诊疗范围,避免遭受财产和健康的双重损失。
同时也提醒广大经营者,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依法办证、守法经营。
信息执法九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