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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信贷视角看待恒大债务危机?关于内保外贷的信贷思考!

IP属地 中国·北京 编辑:钟景轩 贸易金融生态圈 时间:2025-03-23 16: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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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 木莯 编辑 l ZT少鹏

出品 l 信贷风险管理

恒大,曾被称为我国的“地产之王”,作为行业龙头,曾经风光无限。然而,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楼塌了!恒大巨额债务问题的走势,不仅关乎众多购房者的民生问题,也深刻影响着银行业的信贷资产质量安全。毋庸讳言,房地产行业的信贷问题,属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热点问题之一,稍有不慎,便会触发风险事件,甚至酿成系统性金融风险。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那么,银行如何从信贷视角看待恒大事件呢?更深层次挖掘思考,银行怎么理解内保外贷的风险管理呢?

恒大相关热点事件:银行业如何看待近期的几个热点新闻?

(一)中国恒大在港交所的相关公告:恒大集团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23年9月28日,中国恒大在港交所公告,本公司接到有关部门通知,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许家印先生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从银行信贷视角,我们发现恒大许家印事件背后存在更深层次的内保外贷问题。据报道,恒大已经发行了价值190亿美元(1400亿人民币)的海外债券,而根据美国法律,这些债券在法律上受到保护。这些债券是采用了“内保外贷”的模式。

信贷思考:透过现象看本质。银行信贷人员要有洞悉能力,需要揭开面纱,进一步思考“内保外贷”业务本身的风险点。我们可以引申开来,运用类比思维和案例研习方法,结合中国裁判文书网已经公开的其他内保外贷案例((2021)最高法民终1299号),理解内保外贷业务本身的法律风险及信贷启示。针对恒大实际控制人许家印被采取强制措施,银行信贷人员要引以为戒,高度关注贷款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涉刑问题。

(二)恒大债务危机下的盛京银行:银行风险经营的救赎之路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东北地区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总部银行,成立于1997年9月,其前身是沈阳市商业银行,2007年2月经国家银监会批准更名为盛京银行,并实现跨区域经营。在恒大集团的众多债权人中,盛京银行是其第二大债主,仅次于南通六建。恒大集团曾经通过收购和增持,持有盛京银行36.4%的股份,并从其获得了多达326亿元的贷款。

2021年9月,恒大集团将其持有的剩余17.53亿股内资股以73.07亿元的价格出售给沈阳当地7家企业,其中包括3家国有企业。

2023年9月27日,港交所上市的盛京银行(HK.02066)发布公告,拟依法依规对部分信贷资产进行出售,购买方为辽宁资产管理公司。本次出售的资产,主要是潜在问题资产

信贷思考:商业银行要牢固树立债权人思维,尤其要关注贷款资产质量的各类潜在风险。在信贷资产结构方面,要避免垒大户思想和明星企业光环幻象,严格把控好贷款集中度风险,加强重点行业的信贷风险管控和信贷资产的盘存。在化解不良资产方面,信贷不良资产的出售,要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

最高法:内保外贷模式下,银行有权行使对抵押物的抵押权((2021)最高法民终1299号)

针对内保外贷业务,银行信贷人员可以参考已经公布的司法文书,加强对此类业务的法律风险掌控。张阳、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1)最高法民终1299号)涉及内保外贷业务,具有一定的案例参考价值。

(一)基本案情:内保外贷模式下的内地房企广东阳江市鹏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3日,澳门国际银行(甲方、抵押权人)与广东阳江市鹏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超公司)(乙方、抵押人)签订《586抵押合同》,主要内容为: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6年12月23日至2024年3月28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400005142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名扬公司签订的本外币贷款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而享有的对名扬公司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也不论该债权是否在最高额抵押设立前已经产生;上述最高余额是指在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按照甲方公布的外汇中间价,将不同币种债权折算而成的以人民币表示的余额总和。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等),但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应首先从抵押物变现所得中扣除,而不包括在上述人民币400005142元最高余额内。

抵押物为所附《抵押物清单》列明的鹏超公司名下的阳江市江城区三环路名扬国际广场商业楼101、102、103、201、202、203、301、302、303、401商场共十套房产(产权证号分别为粤房地权证阳字第0××3、0××5、0××4、0××6、0××8、0××0、0××7、0××6、0××1、0××2号)。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实现抵押权:甲方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以清偿的;等等。甲方实现抵押权时,可与乙方协商,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债务人所欠债务。甲乙双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一致的,甲方可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乙方承诺:甲方主债权存在其他担保的,不论该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实现担保的顺序,乙方承诺不因此而提出抗辩;甲方放弃、变更或丧失主合同项下其他担保权益的,乙方的担保责任仍然持续有效,不因此无效或减免。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甲乙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抵押物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上述《568抵押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单》中的上述十套房屋均办理了抵押权人为澳门国际银行的抵押登记。鹏超公司已就该担保向国家外汇管理局阳江市中心支局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手续,载明鹏超公司于签约日期2016年12月22日至担保到期日2020年4月2日为对外担保被担保人名扬公司对对外担保受益人澳门国际银行以抵押方式提供融资性担保,担保金额为港币285000000元,抵押物为上述十套房屋,共同担保人为名阳商管公司。

(二)法院的裁判思路:关于鹏超公司的抵押担保责任承担问题

澳门国际银行与鹏超公司签订《586抵押合同》,约定鹏超公司提供其所有的位于鹏超公司名下的阳江市江城区三环路名扬国际广场商业楼101、102、103、201、202、203、301、302、303、401商场共10套房产(产权证号分别是粤房地权证阳字第0××3、0××5、0××4、0××6、0××8、0××0、0××7、0××6、0××1、0××2号)作为抵押物,为澳门国际银行依据与名扬公司在2016年12月23日至2024年11月28日期间签订的本外币贷款合同等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名扬公司的债权在人民币400005142元的最高余额内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

该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586抵押合同》约定的上述抵押财产已依法办理抵押担保登记和内保外贷手续,抵押权依法设立。澳门国际银行主张对鹏超公司的上述房产享有抵押权,有权以该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广东省高院和最高院均依法予以支持。澳门国际银行对上述抵押房产可优先受偿的债权额以最高余额人民币400,005,142元为限。鹏超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后,有权依法向名扬公司进行追偿。

信贷启示:内保外贷模式下,商业银行需要注重相应手续的完备性和合规性。作为“内保”的抵押财产已依法办理抵押担保登记和内保外贷手续,抵押权依法设立。作为“外贷”的债权银行有权主张享有抵押权,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信贷思考:关于内保外贷的信贷风险管理问题

透过恒大事件,银行应当深刻反思,对内保外贷业务本身进一步加强信贷思考。

(一)什么是内保外贷业务?

“内保外贷”,是指根据客户(担保申请人)申请,由我国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担保人,以境外银行为受益人,提供融资性担保,由境外银行机构为境内外债务人(被担保人)提供融资、授信等相关业务的统称。“内保外贷”是境内担保与境外融资、授信等业务相结合的产品组合。

其中,债务人在境外的情形,属于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规定的内保外贷,即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内、债务人和债权人注册地均在境外的跨境担保。债务人在境内的情形,属于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定义的“其他形式跨境担保”范围。

1、“内保”的内涵

“内保”指由境内银行承担客户信用风险、对境外银行履行担保责任的担保承诺类产品,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授信额度切分等形式。

2、“外贷”的内涵

“外贷”指由债权人在“内保”项下为债务人提供融资、授信。

(二)如何管控内保外贷业务?

针对内保外贷业务,商业银行应当坚持“持续监控”的贷管理措施。在跨境担保业务的存续期间,商业银行应持续关注客户的业务变化情况,对客户进行动态管理,按照银行风险管理流程的要求落实相应贷后检查工作。内保外贷业务项下,应以适当方式监督债务人按照其申明的用途使用担保项下资金。

商业银行可采取与境外贷款银行联动或要求境内担保申请人配合提供境外贷款资金去向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措施监督融资资金用途是否与债务人申明用途一致。对跨境担保业务的后续监测中如发现客户存在涉嫌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规避监管等异常迹象的,应及时向所在地外汇管理局书面报告,必要时暂停或终止办理业务。办理跨境担保业务过程中,对于外汇管理局的相关政策调整或合规提示要密切关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客户准入门槛、调整业务审核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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