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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保密法订条例对涉密载体销毁提出保密要求

IP属地 中国·北京 编辑:钟景轩 中关村在线 时间:2025-03-25 10:33:58

新修订保密法条例规定

第二十八条 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确保销毁的国家秘密信息无法还原。

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审批手续,并送交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工作机构或者指定的单位销毁。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自行销毁少量国家秘密载体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和方法

涉密文件的价值在于使用与留存,一旦失去了这两项价值,应该按照上规定及时进行销毁。

倘若决定销毁的文件无法及时销毁的,可在安全保密的场所集中存放,由专人负责保管,不要随意将涉密文件随意堆积在某个角落,否则将导致泄密。

待销毁密件可临时存放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密纸回收箱中,便于管理与存放。国保密纸回收箱的保密锁符合国家保密最新标准BMB54-2020,柜体内有强大的收纳空间,可存放大量待销文件,避免秘密外泄,提高保密工作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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