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5〕77号),提出按照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牵头城市所在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的第三年度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等,现下达2025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共135.7亿元,其中涉及第三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共23.4亿元。
原文如下: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财建〔2025〕7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58号)以及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466号)、《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和预拨资金测算意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牵头城市所在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的第三年度奖励资金分配方案,以及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所在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的奖励资金申请,现下达你省(区、市)2025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详见附件),用于2022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022年度推广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预拨、第三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拨付以及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奖励资金预拨。
上述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名称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15Z155110010003”。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关省(区、市)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及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拨付相关资金,并对照你省(区、市)绩效目标,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一批)汇总表
2.2022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汇总表
3.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汇总表
4.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三年度奖励资金汇总表
5.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预拨奖励资金汇总表
6.2025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新能源汽车)
7.2025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燃料电池汽车)
8.2025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县域补短板试点)
财 政 部
2025年4月10日
其中,中央财政下达23.4亿元,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2021年,财政部等部门先后批复了京津冀、上海、广东、郑州、河北等五个城市群,示范期为4年。在示范政策推动下,我国燃料电池汽车推广步伐持续加快,累计销量达2.9万辆,全面覆盖城市公交、通勤客运、城市物流、渣土运输、牵引接驳、市政环卫、出租/网约车等场景。
具体分配金额如下:
此次中央财政下达资金用于考核评价合格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第三年度奖励资金。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助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取得积极进展。
截至目前,我国氢能产业顶层设计趋于明朗,各地积极布局氢能发展“新赛道”。氢燃料电池汽车作为现阶段实现氢能在交通领域推广和应用的切入点和关键点,备受业内关注,多地纷纷出台相关利好政策。
2022年3月,为促进氢能产业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这是我国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氢能产业作出的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是我国首个氢能产业中长期规划,也是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重要政策之一,为我国氢能产业发展统一了思想、指明了未来发展路径和方向。
“2025年会是一个拐点。”在业内人士看来,技术降本的大前提下,燃料电池系统和氢能储运系统批量化带来的价格下降,以及燃油车使用成本的增加,燃料电池车型有望能与燃油车的全生命周期成本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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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以其清洁、高效、可持续之特质,正迅速跃升为全球能源转型的焦点。于“双碳”战略的宏图之下,近年来,我国氢能产业在政策春风的滋养下茁壮成长,技术革新与市场拓展齐头并进,成果斐然。国家《能源法》明确提出:积极有序推进氢能开发利用,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氢能产业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首度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速推进氢能等前沿科技产业化发展。
为助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储能协会(筹)、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广州硕信展览有限公司拟定于 2025年8月8-10日在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举办2025第三届世界氢能产业博览会、第三届世界氢能产业大会、第三届世界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展览会、第三届世界制氢、氢储运、加氢站及配套设备展览会 。 其中,世界氢能产业大会将以“ 深度脱碳 解构未来新能源 ”为主题,拟邀政府、能源、电力、交通、汽车等储能及氢能产业领域内领导、专家代表等参会交流和分享最新技术、行业资讯与市场信息,通过全体会议、平行技术会议、展览展示、颁奖典礼、氢能科普等一系列会议活动,为行业搭建全球氢能产业合作交流平台。这不仅有助于加强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也将为氢能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