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实施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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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并于5月20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承载着时代重任的法律,犹如一座明亮的灯塔,为民营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指引方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化进程中的关键里程碑,标志着法治对民营经济的引领进入全新阶段。
一、民营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与时代挑战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经济从萌芽到茁壮成长,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从最初个体工商户的星星之火,到如今民营企业在各领域的蓬勃发展,民营经济在增加就业、促进创新、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然而,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民营经济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在市场竞争中,民营企业仍面临一些隐性壁垒,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等方面难以与国有企业享受完全平等的待遇;投资融资方面,“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长期困扰民营企业,制约了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和创新发展;在科技创新领域,虽然民营企业创新活力足,但在科研资源获取、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阻碍;权益保护方面,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时有受到侵害的情况,影响了企业发展信心。这些问题的存在,迫切需要法治的力量来引领和解决。
二、《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创新性制度设计
《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通过32项创新性制度设计,为民营经济发展难题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
在保障公平竞争方面,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经济组织均可依法平等进入,打破了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市场准入壁垒,禁止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确保民营企业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参与竞争,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
优化投融资环境上,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发布鼓励民营经济投资重大项目信息,为其投资提供规范高效便利的服务;完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和便利度,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着力解决民营企业“不敢投不愿投”“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支持科技创新领域,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可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提供技术创新服务,加强技术应用与合作,鼓励人才培养使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民营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规范经营与服务保障层面,强调发挥民营经济组织中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企业规范治理,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者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完善人才激励和服务保障政策措施,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制度,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
权益保护上,规范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细化办案程序,规范异地执法行为;围绕账款支付保障,强化预算管理,设置账款拖欠协商调解处置程序等,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三、《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的重大意义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是法治引领民营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具有多层面的重大意义。从法治层面看,它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把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转化为具体法律制度,将民营经济“两个健康”要求法治化,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使民营经济发展有法可依,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
经济治理角度而言,标志着我国经济治理从“效率优先”向“公平与创新并重”的战略转型。法律通过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科技创新等规定,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在公平的制度框架下充分发挥创新活力,实现资源更优化配置,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助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
从民营经济发展自身来说,极大地增强了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激发了发展活力。法律回应了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重点关切,解决了长期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为民营企业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有利于民营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有效实施的路径
法治引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更需要有效的贯彻实施。为确保《民营经济促进法》真正落地生效,实现“法治护商、制度兴商”的良性循环,还需从多方面发力。
配套细则完善方面,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明确法律中原则性规定的具体操作标准和程序,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例如,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融资风险分担机制运行、科技创新支持政策实施等方面,出台详细的实施办法,使法律规定能够切实落地。
执法效能提升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理解和执行能力,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防止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以及滥用职权等问题,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建立执法协调机制,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法治文化培育层面,广泛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对民营经济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公平竞争、依法经营、保护产权的法治观念。引导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营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的社会氛围,让法治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实保障。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法治引领民营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崭新起点。在法治的护航下,民营经济必将在新时代的浪潮中破浪前行,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我们期待通过各方努力,让这部法律的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发展效能,创造民营经济更加辉煌的明天。
作者简介:
,法学硕士,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现任东华大学数字资产研究院院长、中国自贸区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全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智库”首席专家库成员、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委员会(简称:权工委)高级顾问。曾任新华社记者、中国改革报福建记者站站长和国务院研究室(言实)互联网时代方法论课题组组长,著有《互联网时代方法论丛书》十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