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政策吹风会上有许多行业协会代表称,行业协会将从哪些方面协助推动《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落地?四川省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高级工程师汤一凡表示最关注的是《办法》中的区域中心建设部分。
今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提出“鼓励企业建设兼具回收和综合利用等功能的大型区域回收利用中心站”。四川省的《办法》在这个时间点出台,是落实国家行动方案的四川举措,为规范回收服务网点和综合利用企业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今年1月,四川省循环经济协会成立了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专委会,会员单位主要是省内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有关企业。
汤一凡认为《办法》的实施,特别是区域中心建设,将形成以区域中心为枢纽,建设向下延伸规范的回收服务网络,有利于打通从用户端到利用端的完整回收利用链条;将区域内的废旧动力电池汇聚集中处置,能解决四川省当前存在的报废、回收、贮存、运输环节不规范问题,避免大量废旧动力电池流入“小作坊”带来的严重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确保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物尽其用”,再生利用“打干吃净”。
接下来,四川省循环经济协会将从三个方面协助推动《办法》落地实施。
在政策宣传方面,将利用好协会及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专委会这个交流平台,通过协会官网、公众号、会刊等线上渠道及现场走访、政策宣讲、专题培训等线下活动,全方位宣传《办法》,解读政策内涵,帮助企业和公众更好把握政策导向,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区域中心建设,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在标准制定方面,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动力电池产业链龙头企业等,研究制定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规范等标准,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在“政产学研用”平台搭建方面,充分发挥专委会汇聚科研院所、企业、服务机构和专家等资源优势,通过定期组织研讨交流、技术切磋、联合开发、联合人才培养、业务与投资合作等相关活动,探索创新“政产学研用”协同路径,搭建全链条的服务平台。
成都日报 记者/摄影 吴茜 曾书睿 编辑 曾雪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