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财务造假、挪用募资、隐瞒重大诉讼等多项违法行为,退市企业鸿达兴业(NQ400207)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高达5800万元的罚单与实控人周奕丰终身市场禁入的顶格处罚,再一次表明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调查显示,2020年至2023年6月,鸿达兴业通过篡改原始财务账套、指使审计人员虚构调整分录等手段,虚增营业收入35.05亿元、利润总额40.78亿元,造假金额占当期披露利润的94.11%至618.70%。更夸张的是,鸿达兴业2019年募集的16.91亿元资金被控股股东鸿达集团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却谎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伪造资金归还记录。
针对上述违规违法行为,江苏证监局对周奕丰开出2200万元罚单并实施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财务总监林桂生被罚600万元及10年禁入,其余7名董监高合计罚款1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