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彰显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决心。两公司高管合谋收取“业务提成”,触碰法律红线。
被告人燕某是资本控股公司总经理,孙某是控股公司董事。2014年,医药公司实控人李某林为合作,提出按融资金额5%给二人“业务提成”,二人同意并均分。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他们共收取5.6亿余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审理认为,二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燕某有自首情节从轻处罚,一审分别判处燕某十四年十个月、孙某十五年,均没收财产一亿元,追缴犯罪所得及孳息。二人上诉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