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6月10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发布了罚单,剑指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作出警告,并处罚款62万元。
此外,鹿某(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个人金融与财富管理部、消费金融与信用卡部、网络金融部(合署)总经理)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1万元。
虞某燕(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