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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防务:签署合同金额占上一年主营收入50%以上将及时披露

IP属地 北京 编辑:沈如风 金融界 时间:2025-06-10 21:02:31

6月10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天海防务提问:董秘,你好!请问贵司在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以及参控股公司、联营体)中标新项目后,达到多少资金才会强制披露?绝对较大的项目(虽未达到上一年度营收50%)在政府中标网公告后,为确保投资者知情权,会进行披露吗?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规定,公司签署日常生产经营合同金额占公司上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的,应当及时披露。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对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日常生产经营合同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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