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6月10日,联环药业(600513)公告,公司于2025年5月1日披露了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的相关事项。近日,公司收到了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公司在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上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了垄断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
对此,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7,899,200.00元及罚款43,139,047.84元(已考虑宽大情形减免),总计罚没金额为61,038,247.84元。本次罚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83%和72.53%。公司表示,此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持续影响。
天眼查资料显示,联环药业成立于2000年02月22日,注册资本28545.627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钱振华,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号。主营业务为制造和销售化学原料药。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钱振华,董秘为钱振华,员工人数为1388人,实际控制人为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参股公司18家,包括扬州制药有限公司、江苏联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扬州联环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帝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联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9.55亿元、21.74亿元和21.6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80%、11.20%和-0.63%。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1亿元、1.35亿元和8416.00万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18.96%、-4.50%和-37.66%。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7.93%、46.87%和47.77%。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26条,周边天眼风险266条,历史天眼风险0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6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