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6月11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州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剑指湖南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该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和涉企收费管理不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州监管分局对其没收违法所得1.88万元,并罚款90万元。
此外,时任湖南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主任张晓伟、营业部副主任谭亚彬、营业部客户经理潘耀庭,对该行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均被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