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就2024年度债券承销商券商库项目招标。
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券商,组建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券商库,此次入库数量不大于40家,服务期限1年。后期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券商库中选择相应单位承担债券项目的服务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具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文件及提供专业服务等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1.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合法企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担任债券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2.信誉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冻结、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3年以来无债券承销业务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且没有被监管机构出具取消债券承销资格或停止展业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章)
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诚信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