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国民航局近日就充电宝航空运输安全问题作出正式回应,详细阐述了6月28日起实施充电宝禁令的具体原因和执行细节。
民航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透露,今年以来全球民航业已发生多起充电宝引发的安全事故。其中,1月28日釜山航空一架客机因旅客行李中充电宝引发火灾,导致行李架烧穿、机体严重受损;3月20日香港航空杭州至香港航班因行李架中充电宝燃烧起火,紧急备降福州长乐机场。截至目前,2025年中国民航已记录15起旅客充电宝起火冒烟事件。
据民航局方面介绍,充电宝内置的锂电池在受到高温、挤压、碰撞等外部干扰时,极易引发内部短路并产生大量热量,一旦发生热失控将导致起火甚至爆炸,且具有“起火快、威力大、扑灭难”的危险特性。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新抽查数据显示,在149批次移动电源产品中,6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高达43.6%。民航局负责人指出,市场上部分假冒伪劣充电宝存在电解液质量差、隔膜性能不佳等问题,容易出现漏液、短路,且缺乏有效的过充、过放、短路保护功能。
针对外界质疑为何不设置“缓冲期”分步管控的问题,民航局方面解释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对问题充电宝采取撤销或暂停3C认证等措施,但充电宝召回需要时间过程。在此期间,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旦进入航空运输环节,将对航空器和旅客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未获得3C认证和被召回的充电宝产品因未经相关质量检测认证,在电池稳定性、电路保护等关键性能上无法达到安全标准,在飞行环境中极易因气压波动、颠簸等因素导致异常发热、冒烟甚至起火。
对于被机场拦截的不合规充电宝处置问题,民航局明确表示,机场将设置专门的自弃、暂存区域及寄递服务。超过暂存期限的充电宝和旅客自弃的充电宝将统一销毁或交由电池回收企业进行报废处理和资源回收。整个过程将建立完整记录确保流向可追溯,严防私自处理后回流市场。
民航局强调,此次紧急通知的发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和国际民航组织相关技术细则要求,体现了民航业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管理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