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7月12日消息,近日,有集市摊贩售卖“1元刮刮乐”,这种刮刮乐实际上是一种自制手撕奖票,购买者以1元的价格购买后,会撕出1元到20元不等的奖项。
红星资本局发现,在淘宝平台,有多种1元刮刮乐产品售卖,部分产品销量上万,有商家称“一盒毛利为72元”。大部分产品都标注了“产品为游戏道具,不兑换任何奖项”。
那么,对于厂家来说,生产1元刮刮乐是否合法?对于摊贩来说,用彩票性质售卖1元刮刮乐是否可行?
据上游新闻报道,近日,重庆大学城熙街商业街出现了大量售卖1元一张“刮刮乐”的摊贩,该种刮刮乐的形态为可撕拉纸质卡片,一盒约有100张。有摊贩表示,1元的“刮刮乐”最高奖金是20元,最近卖得不错。
红星资本局搜索发现,在淘宝平台上,有多件类似的产品正在销售。
图据淘宝
以某件销量过万的产品为例,该产品价格为一盒9.34元,其中有120张卡片,包括谢谢惠顾92张,5元2张,2元12张,1元12张。
商家在宝贝详情中算了一笔账:一盒刮刮乐120张,2张展示奖不参与游戏(2张10元)必须取出,放在一旁展示。118张1元卖出总价118元,118减去中奖金额46元,一盒毛利为72元。
图据淘宝app
7月12日,红星资本局询问一位商家,1元刮刮乐会不会涉嫌违法,其回复:“不会,(这种刮刮乐)属于娱乐玩具。”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彩票管理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国务院特许发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未经国务院特许,禁止发行其他彩票。厂家生产的“1元刮刮乐”属于自制手撕奖票,并非国务院特许发行的彩票类型,其生产行为违反了该条例规定,属于非法生产彩票。
赵良善指出,依据《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7条规定,未经国务院特许擅自发行、销售的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之外的其他彩票属于非法彩票。摊贩用彩票性质售卖“1元刮刮乐”,该“刮刮乐”并非中国福彩或中国体彩,属于上述规定中的非法彩票,其售卖行为当属违法。此外,《彩票管理条例》还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可以委托单位、个人代理销售彩票,并应签订代销合同、发放彩票代销证。摊贩未取得相关委托和代销证,私自售卖也违反了上述规定。
红星新闻记者 俞瑶 实习记者 周怡
编辑 肖世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