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委郭于玮 陈敬(鲁政委系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
港股上市
针对近期中资企业赴港上市热潮,本文从上市规则、市场表现、资本运作、交易机制四个维度总结了当前已在港上市中资企业的基本情况,为拟到港股上市的中资企业做好市值管理提供借鉴。
港股上市门槛较低、审批效率较高、上市形式灵活多样、部分行业较A股存在估值溢价且与国际市场接轨,是中资企业较为倚重的融资场所。但港股投资者对企业资质要求严格,统计结果显示,盈利高增长和适当的市值管理是中资企业股价长期上涨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障。
并购重组由于可以帮助企业通过外延式扩张夯实盈利增长根基,因此创造长期超额收益的效果较显著,其中现金收购较发行股份收购对股价上涨更加有利。而大规模现金分红、常态化股票回购等资本运作方式可以弱化股价上涨对盈利增速的要求,使得盈利低增长的中资企业股价也能实现可观的涨幅。除此之外,被纳入港股通、回A股上市均能为中资港股带来较显著的超额正收益。2016—2024年,不同类型中资港股股价年化涨跌幅排序为盈利高增长>AH同时上市港股>高股息>港股通>AH同时上市A股>中资港股整体>非盈利高增长及非高股息中资港股。
从行业层面来看,不同行业适合采用的市值管理措施存在差异。科技行业的有效措施是业绩正增长+高股息或高频回购。先进制造行业的有效措施是业绩正增长+高股息、业绩高速增长+高频回购。消费行业的有效措施是业绩高速增长、高股息+高频回购、业绩正增长+高股息或高频回购。周期行业的有效措施是业绩高速增长、业绩正增长+高股息。稳定行业的有效措施是业绩正增长+高股息。金融和房地产行业的有效措施均是业绩高速增长+高股息。整体来看,市值管理由易到难(有效措施越多样,市值管理难度越低)排序为消费>科技>周期>先进制造>稳定>金融>房地产。
对于已经在A股上市的中资企业,目前到港股上市的主要是行业内资质较优的龙头企业。借助港股市场的基础设施提升国际知名度,加快业务全球化布局或许是A股龙头公司赴港上市的重要考量。从股价表现来看,在港股上市之后,A股股价涨幅会继续跑赢市场大盘。同时,由于与港股的联动性相对较强,A股股价走势也会更加稳健,日均振幅中枢显著下移。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其中提到,要拓宽企业境外上市融资渠道,提升境外上市备案管理质效。为配合新“国九条”实施,2024年4月19日,证监会发布5项资本市场对港合作措施,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行业龙头企业赴港上市融资。此后,监管层多次表态支持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响应政策号召,自2025年初以来,内地企业赴港上市热度显著回暖,IPO募资金额(年化)超过过去3年水平。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可以获得哪些好处?目前在港上市中资企业发展情况如何?针对近期中资企业赴港上市热潮,本文从上市规则、市场表现、资本运作、交易机制四个维度总结了近年来中资企业在港上市的相关情况。
一、上市概览
1.1 上市规则
(一)上市方式
发行人可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简称“港交所”)申请作主要上市、双重主要上市、第二上市。主要上市指在港交所交易全部或大部分股份,因此除非特别豁免,否则发行人必须完全遵守港交所的《上市规则》。双重主要上市指在港交所做主要上市,同时在一个或多个其它交易所做主要上市,发行人必须同时符合香港及有关的另一市场的所有规定。第二上市指发行人在另一家证券交易所主要上市,并且大部分股份通常在香港以外的地方买卖。由于已符合做主要上市的交易所的规则,因此发行人可以被豁免遵守多项港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监管要求相对更宽松。
(二)上市资格
发行人的注册成立地及中央管理及管控所在地(公司总部、账目记录所在地、业务运营或资产所在地)的法定证券监管机构均必须是《国际证监会组织多边谅解备忘录》的正式签署方,便于香港证监会寻求监管协助及取得资料。
在港交所做主要上市或双重主要上市的发行人必须符合盈利测试、或市值/收入/现金流量测试、或市值/收入测试。不过,对于生物科技公司、特专科技公司、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等特殊类型发行人,港交所做了差异化的资格要求。
在港交所做第二上市的发行人需要在合资格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市场、伦敦证券交易所主市场)或任何交易所(适用于没有不同投票权架构且业务重心不在大中华地区的海外发行人)保持良好合规记录,而且市值需要达到一定规模。
(三)发行方式
中资企业在港股IPO主要有四种方式:(1)发售以供认购(offer for subscription):发行人发售自己的证券或者代表发售发行人的证券,以供公众人士认购。(2)发售现有证券(offer for sale):已发行证券的持有人或其代表,或同意认购并获分配证券的人或其代表,向公众人士发售该等证券。(3)配售(placing):发行人或中介机构向主要经其挑选或批准的人士,发售有关证券以供认购或出售有关证券。(4)介绍(introduction):已发行证券申请上市所采用的方式,该方式毋须做任何销售安排。不同方式之间可以交叉使用。
自2018年以来,中资企业主要通过发售以供认购+发售以供配售上市,年度上市企业数量占比均超过90%。
(四)审批流程
发行人在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文件后一个工作日,需要将申请文件的副本呈送香港证监会存档。如果香港证监会认为发行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符合交易所上市章程及规定、符合适用的法律规定、所载资料有助于投资者评估发行人的业务及财务状况)、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上市不符合投资大众的利益或公共利益,可以反对发行人上市。只有在香港证监会不反对发行人上市的情况下,港交所才可以批准发行人上市。
由于香港证监会与港交所同步开展上市申请审核,因此,港股IPO审批效率较A股更高,企业上市排队周期更短。自2020年以来,在港上市中资企业IPO排队周期低于300天的占57.62%,显著高于A股的26.18%。
1.2 上市现状
(一)上市数量
在经历2018年上市高峰之后,自2019年以来,中资企业赴港上市节奏放缓,每年新上市企业数量逐年下降。2021—2024年,在港新上市中资企业共273家,较2017—2020年减少41.16%。中资企业IPO募资规模则长期在历史低位震荡。从结构上看,注册在境内的H股公司新上市数量逆势增加。
从行业分布来看,在2021—2024年中资企业赴港上市平淡期,医药生物、计算机、传媒、房地产等行业新上市数量相对较多,均超过20家。有10个行业新上市中资企业数量较2017—2020年逆势增加,其中医药生物、计算机、汽车增加数量超过5家。
(二)上市效率
2014—2025年6月(当前可得上市申请资料始于2014年),中资企业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后,最终完成上市的占比为62.42%。有19个行业的中资企业上市成功概率超过60%。完成上市概率较高的5个行业分别为综合(100.00%)、钢铁(100.00%)、电力设备(93.75%)、银行(91.30%)、公用事业(80.00%)。
在上市效率方面,自2013—2025年6月,中资企业在港IPO平均排队周期为244.41天,完成上市平均需要提交1.62次申请。从行业情况来看,钢铁、纺织服装、银行、煤炭、房地产、非银金融等传统成熟类行业的中资企业上市效率相对较高,IPO平均排队周期小于200天,完成上市所需的上市申请递交次数低于1.5次。
1.3 IPO估值
不同行业中资企业在港股IPO定价情况(估值较A股的折溢价率)存在分化,综合、医药生物、社会服务、食品饮料、计算机等行业相对更容易溢价发行(中资港股IPO估值高于A股估值),2013—2024年,溢价发行的年份占比均超过50%。
二、市场表现
2.1 盈利变动
自2012年以来,中资企业在港股上市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年均分别增长18.89%、9.57%(取众多中资企业的平均值)。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实现正增长的企业占比分别为73.21%、36.60%。营收扩张较为普遍,盈利增长分化较大。
从行业层面来看,有18个行业的中资企业自上市至今净利润年均增幅为正,通信、煤炭、食品饮料、电子、家用电器、传媒、交通运输等行业净利润年均增长超过20%,以科技和消费类行业居多。营业收入扩张速度普遍较快,年均增幅超过20%的行业有11个。
2.2 估值水平
在港上市中资企业股票估值普遍低于A股。自2025年初至今,各大行业在港估值较A股的平均折价幅度为23.35%,中位数为25.74%,分别为近10年第3、2低。
有5个行业在港股估值高于A股,分别为轻工制造(溢价65.43%)、基础化工(溢价24.34%)、食品饮料(溢价22.34%)、电子(溢价8.66%)、建筑装饰(溢价16.65%)。从历史情况来看,轻工制造、家用电器、建筑装饰在港估值更容易较A股出现溢价,过去10年分别有4年、5年、5年出现过估值溢价。
三、资本运作
3.1 再融资
(一)规模变化
自2022年以来,中资企业在港再融资力度减弱,年均融资规模为701.54亿港元,较2012—2021年年均再融资规模下降55.02%。不过,自2025年初以来,中资港股再融资大幅回暖。根据同花顺统计,截至6月末,中资企业在港增发融资规模达到1310.67亿港元,超过2022—2024年全年水平。
从股份增发方式来看,配售是主要再融资类型,募资规模占比维持在70%—80%。各类再融资募资规模均较前期出现不同程度收缩,2022—2024年,配售、代价发行年均募资规模较2012—2021年平均规模分别下滑58.66%、61.66%;公开招股基本停止,再融资规模长期为零;供股规模相对稳定,2022—2024年年均值较之前仅下滑9.24%。
(二)行业结构
中资企业在港再融资规模收缩具有行业普遍性。2022—2024年,有17个行业年均再融资规模较2012—2021年下滑超50%。煤炭、农林牧渔、交通运输、纺织服装、有色金属年均再融资规模逆势增长,增幅超过40%。配售类再融资是各大行业主要的融资类型。除此之外,房地产、有色金属、银行、非银金融供股类再融资也具有一定规模,以金融地产类行业居多;公用事业、汽车、医药生物、计算机、传媒代价发行类再融资规模相对较高,以科技和先进制造类行业居多。
(三)发行定价
自2012年以来,中资企业在港股再融资折价交易占比为74.14%(数量口径),平均折溢价率为-2.38%(负值表示折价,正值表示溢价,下同),折溢价率中位数为-9.43%。如按募资规模统计,折价交易规模占比为74.34%,按募资规模加权计算的平均折溢价率为1.96%。
从再融资类型来看,自2012年以来,配售、代价发行、供股、公开招股折价发行占比分别为80.83%、48.77%、86.51%、95.56%,平均折溢价率为-5.74%、20.72%、-14.26%、-16.71%。相对来看,代价发行更容易获得溢价。
3.2 并购重组
(一)规模变化
自2018年以来,在港上市中资企业年度并购重组交易金额为2354.61亿港元,较2012—2017年年均交易金额下降58.22%。年均交易金额/年末总市值平均值为0.52%,2012—2017年为1.80%,与A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跃度大致相当。2018—2024年,A股上市公司年度并购重组交易金额/年末总市值年度平均值为0.86%,2012—2017年为2.28%。
从并购重组交易类型来看,在港上市中资企业跨境并购交易较A股上市公司更加活跃。2018—2024年,在港上市中资企业所实施的并购重组交易中,跨境并购规模占比为25.77%,2012—2017年为34.90%。同期,A股上市公司跨境并购规模占比分别为9.41%(2018—2024年)、14.20%(2012—2017年)。
(二)行业分布
2022—2024年,在港上市中资企业中,年均并购重组交易规模超过100亿港元的行业有6个,分别为非银金融、有色金属、房地产、交通运输、电子、银行,六大行业合计并购重组交易规模占比为73.01%,CR6较2012—2017年提升9.53个百分点。与2012—2017年相比,多数行业年均并购重组规模有所回落,非银金融、有色金属、电子、银行、汽车逆势增长。
从并购重组广度(年度实施并购重组的企业数量/年末中资港股数量)来看,2022—2024年,有色金属、交通运输、通信、公用事业、煤炭位居前5,实施并购重组的中资企业数量占比(按年取平均值)均超过15%。
从并购重组深度(年度并购重组交易规模/年末中资港股总市值)来看,2022—2024年,有色金属、电子、家用电器、建筑材料、非银金融位居前5,年度并购重组交易规模/年末中资港股总市值(按年取平均值)均超过1%。
(三)盈利影响
较大规模的并购重组(交易规模/期初净资产>1%)可以增强中资港股盈利成长性。2012—2020年(由于需要统计并购重组完成后4年的盈利数据,因此样本仅统计到2020年的企业),中资港股在实施较大规模并购重组后4年,净利润相较于并购重组前2年普遍实现正增长,年均增长幅度平均值为4.21%,较同期未实施过较大规模并购重组的中资港股整体盈利增幅高出4.56个百分点。
(四)市场表现
并购重组可以提振在港上市中资企业股价走势。2012—2023年,在较重大并购重组完成前后1年,中资港股相较恒生指数通常会持续产生超额收益,平均累计超额收益率为26.65%,产生正超额收益的交易占比为47.41%。
3.3 股票回购
(一)规模变化
自2021年以来,在港上市中资企业股票回购金额和回购力度(回购金额/年末市值)均快速上升。从结构上来看,股票回购金额扩大主要源于两家科技企业的拉动,剔除两家企业之后,科技、消费和周期对回购规模增长贡献较大。
(二)回购强度
不同行业的中资企业股票回购强度差异较大,相较于A股的优劣势也存在分化。从2020—2024年回购情况来看,传媒、基础化工、社会服务、电子等行业的中资企业年均回购强度超过0.3%;商贸零售、农林牧渔、有色金属、建筑材料等行业股票回购强度接近于0。有15个行业的中资企业股票回购强度高于A股同行业企业。
(三)市场影响
在港上市中资企业回购股票有助于扭转股价颓势。自2012年以来,中资企业在回购股票前4个月,其股价平均下跌7.47%,回购股票后1年,股价平均上涨4.27%。长期来看,高频回购股票的中资港股股价涨幅也明显高于其他中资企业。
3.4 现金分红
(一)规模变化
自2020年以来,中资企业在港现金分红总规模呈下降趋势,股息率(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年末港股总市值)则相对平稳,年均值为1.64%,持续高于A股整体股息率。
(二)行业分布
从行业结构来看,银行、通信、非银金融、房地产等4个行业近5年现金分红总规模超过2000亿港元,四大行业合计分红总规模占比为57.87%。有9个行业(共29个)中资港股股息率超过3%,有21个行业中资港股股息率高于A股。
(三)市场影响
提高分红力度对改善股价走势的正面影响较为显著。2020—2024年,在同一行业内,中资港股股价年化涨跌幅排序普遍呈现为高股息中资港股(近5年平均股息率>3%)>低股息中资港股(0<近5年平均股息率<3%)>不分红中资港股(近5年平均股息率为0)。
3.5 股票退市
港股上市公司退市触发情形包括:(1)未能维持足够的公众持股量;(2)未能维持足够的业务运作或资产;(3)被港交所认定为不再适合上市。对于发行人是否适合上市,港交所判断的基本原则是确保上市证券的所有持有人均受到公平及平等对待;投资者及公众人士能充分获悉可能影响其利益的重要资料;董事本着上市发行人整体股东的利益行事。
对于出现以上几类情况的上市公司,港交所会指令其股票停牌,并指定一个补救期(通常为18个月),供上市公司解决相关问题以重新符合继续上市的条件。如果上市公司未能在补救期届满前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那么港交所会取消其上市地位。
2019—2024年,平均每年有23.67家中资企业从港股退市,较2013—2018年显著增加。退市原因主要是因重大失常行为而未能刊发财务业绩或内幕消息、私有化、未能维持足够的业务运作或资产以及自愿撤回上市四类,数量占比分别为42.14%、35.22%、9.43%、8.18%,主动退市和被动退市基本各占一半。
四、交易机制
4.1 股票卖空
在港股市场,卖空交易须是担保卖空,即卖空前已经借入证券。卖方必需在进行卖空前拥有一项即时可行使而不附有条件的权利,以将有关证券转归到购买人名下,否则不得做证券卖空。符合条件的相关权利包括:(1)证券借贷协议;(2)可用以转换为或换取有关证券的其他证券所有权;(3)可取得有关证券的期权;(4)可认购及可收取有关证券的权利或认购证;(5)其他种类的协议或安排。
可卖空的证券须由港交所指定,包括:(1)在交易所买卖的股指产品相关指数的成分股;(2)在期交所买卖的股指产品相关指数成分股;(3)在交易所买卖的股票期权相关股票;(4)在期交所买卖的股票期货合约相关股票;(5)合资格发行结构性产品的股票或在交易所买卖的结构性产品相关股票;(6)市值不少于30亿港元而且过去12个月总成交额占市值的比重不少于60%;(7)董事会经与证监会咨询后通过的交易所买卖基金;(8)所有纳入在试验计划下买卖的证券;(9)在交易所上市不超过60个交易日,公众持股市值在交易所上市第二日开始的20个连续交易日不少于200亿港元及在该段时间内的总成交额不低于5亿港元的股份;(10)董事会经证监会咨询后通过的通用庄家证券;(11)董事会经证监会咨询后通过的通用双柜台证券。
2012—2024年,除了2017、2018年受个别公司财务瑕疵等舆情影响之外,中资港股未平仓空单金额占可卖空金额的比重基本维持在1.2%—1.3%之间,未平仓空单金额随着可卖空金额的增加而同步扩张。分股票类型来看,H股未平仓空单金额占比高于非H股。
从企业层面来看,中资企业股票在港股被卖空的比例大多低于1%,2020—2024年年末未平仓空单金额/年末总市值均值低于1%的企业占比为59.33%。
中资港股被大规模卖空的频率较低(单日卖空成交额/收盘总市值>1%),自2016年以来仅有537次(统计样本有934758次)。较大规模股票卖空多发生在股票短期大幅度上涨时期。在大规模卖空发生后,中资港股股价通常会由涨转跌。自2016年至今,中资港股在被投资者大额卖空前60日,股价平均涨幅为26.27%,在被卖空之后,股价会缓慢下跌,在180日内平均累计跌幅为8.56%。
4.2 沪深港通
(一)纳入规则
可被纳入沪深港通的港交所上市股票包括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HSLI)所有成分股、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HSMI)所有成分股、市值不少于50亿港元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HSSI)的成分股,以及不在上述成分股内但有相关A股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的所有H股。但不包括:(1)不以港币交易的港股;(2)所有有股票同时在上交所/深交所以外的中国内地交易所上市及买卖的H股;(3)其相应的A股被实施风险警示的H股。
如果上述指数的成分股由不同股票投票权架构的香港上市公司发行,且不是有相关A股在上交所上市的H股,需在首次纳入港股通证券时满足上交所规则规定的额外条件,包括:(1)在港交所上市满6个月及其后20个港股交易日;(2)具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在首次纳入考察日前183日(含考察日当日)中的港股交易日的日均市值不低于200亿港元,港股成交总额不低于60亿港元;(3)上市以来未因违反企业管治、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规定,而受到港交所公开指责、其他公开制裁或触发不同投票权终止情形。
出现以下情形时,港股通股票将被暂停买入,仅能卖出:(1)其不再属于有关指数成分股;(2)与港股相应的A股不再在上交所/深交所挂牌买卖或被实施风险警示;(3)没有相应A股在上交所/深交所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HSSI)成分股,在纳入之后的定期检查中,市值小于40亿港元;(4)H股发行人的A股随后在上交所/深交所以外的中国内地交易所上市。
(二)结构分布
截至2025年6月30日,被纳入港股通的合资格企业共550家,港股市值为37.75万亿港元,其中中资企业有421家,港股市值为28.65亿港元,占比分别为76.55%、75.90%,占当前在港上市中资企业的比重分别为25.62%(数量)、89.90%(市值)。
从市值分布情况来看,2021—2025年上半年,被纳入港股通的小盘(0<市值≤50亿元)、中盘(50<市值≤200亿元)、大盘(市值>200亿元)数量占比均值大致在20%、40%、40%左右。
(三)市场影响
自2019年以来,中资港股被纳入港股通之后,其流动性和股价走势均会出现比较明显的改善。在被纳入之后1个月、6个月,中资港股日均换手率较被纳入之前6个月均提升接近30%。股价通常会提前反映被纳入港股通的利好。在被纳入港股通前6个月,中资港股股价涨幅较恒生指数的平均累计超额收益率为22.66%,被纳入之后依然会维持对恒生指数的超额收益。但如果未来中资港股被调出港股通,股价涨幅会大幅跑输恒生指数。
4.3 回A上市
(一)数量变化
在港交所上市的H股公司可以按照一般上市标准申请将未在港交所上市流通的境内股份(非H股)在境内股票市场上市,而注册在境外的非H股中资企业则可以采用境外已上市红筹股上市标准在境内上市。截至2025年6月末,共有157家中资企业同时在A股和港股上市,其中H股公司有151家,非H股红筹企业有6家。有102家企业先在港股上市后再回A股上市,53家企业先在A股上市后再到港股上市。
回A股上市的中资港股分布在22个行业。数量较多的5个行业分别是交通运输、医药生物、非银金融、公用事业、银行,CR5为51.96%;市值较大的5个行业分别为银行、非银金融、石油石化、汽车、煤炭,CR5为70.49%。
(二)企业资质
在盈利成长性方面,回A股上市的中资港股弱于中资港股整体水平。2016—2024年,有14个行业回A股上市的中资港股盈利年均增幅小于同行业中资港股整体水平。
在盈利能力方面(2023—2024年平均ROE),回A股上市的中资港股结构性占优。2023—2024年,有12个行业(共22个)回A股上市的中资港股两年平均ROE高于所在行业中资港股整体水平。
在市值规模方面,回A股上市的中资港股在港上市股份总市值相对较大。有15个行业回A股上市的中资港股平均市值超过所属行业平均水平;有20个行业回A股上市的中资港股在港市值在行业内排序位居前50%。
(三)估值水平
回A股上市并不能显著提升中资企业在港股的估值水平。自2016年以来,同时在A股和港股上市的中资企业港股估值较A股同板块的折价幅度超过中资港股整体水平;在A股的估值较A股同板块也存在小幅度的折价。
(四)股价走势
回A股上市的中资港股在股票完成A股上市前后2年,股价走势大致可分为5个阶段:(1)平淡期,股价走势平稳,与恒生指数同步;(2)小幅上升期,股价缓慢上涨,较恒生指数存在超额收益;(3)快速拉升期,在完成A股上市前4个月左右,在港股股价快速上涨,涨幅显著高于恒生指数;(4)调整期,在完成A股上市6个月内,伴随A股股价下跌,港股股价同步走低;(5)平稳上升期,在完成A股上市6个月后,港股股价与A股同步上涨,但走势较A股更加稳健,上涨斜率与第(2)阶段大致相当。
从行业表现来看,有17个行业的中资港股回A股上市后港股股价实现上涨,食品饮料、通信、汽车、非银金融、有色金属、传媒等行业港股股价走势相对更好,股价年化涨幅超过10%。有16个行业中资港股股价年化涨幅低于同期A股涨幅。
从股价长期走势来看,在A股和港股同时上市的中资企业股价走势较为稳健、长期收益相对更高,收益表现明显好于港股通、全部中资港股以及在A股和港股同时上市的A股。2016—2024年,在A股和港股同时上市的中资企业在港上市股票股价年化涨幅为7.56%,同期,港股通、全部中资港股、在A股和港股同时上市的A股股价年化涨幅分别为5.06%、2.59%、4.75%。
(五)AH股联动
从股价走势相关性来看,在A股和港股同时上市的中资企业港股股价和A股股价走势较为同步,2016—2024年,二者日度相关系数为0.84。Granger Causality Test显示,在A股和港股同时上市的中资企业港股股价变动会引起A股股价变动,而A股股价变动对其港股股价走势影响不明显。方差分解结果显示,在20个交易日内,在A股和港股同时上市的中资企业港股股价对A股股价的解释比重为56%,沪深300的解释比重为35%,A股自身的解释比重约为8%。由于港股定价相对更为理性,在港上市中资企业回A股上市后,其A股股价走势较一般新上市A股企业更加稳健。
4.4 A股赴港
截至2025年6月,共有53家A股上市公司到港股上市,相关企业分布在19个行业,其中医药生物、非银金融、有色金属、机械设备、银行、电力设备等行业赴港上市的公司数量相对较多,均超过4家。自2025年初以来,A股上市公司赴港上市节奏加快,截至6月末,共有7家企业在港完成上市,超过历年全年水平。新上市企业分布在医药生物、家用电器、商贸零售、电力设备、食品饮料、有色金属等6个行业。
目前,赴港上市A股公司多为行业内资质较优的龙头企业。一是在盈利能力方面,赴港上市A股公司在上市前2年的平均ROE较所属行业整体水平平均高出3.52个百分点。二是在市值规模方面,赴港上市A股公司在港股上市时总市值多位居行业前20%,平均市值为1283.57亿元。
借助港股市场的基础设施提升国际知名度,加快业务全球化布局或许是A股行业龙头赴港上市的重要考量。目前在港股上市的非金融类A股公司,2024年海外业务收入占比中位数为23.01%。部分矿业公司、医药企业虽然海外收入占比不高,但矿产资源分布在海外、产品需要得到国际权威机构认证,对接国际市场的意愿也相对较强。自2011年以来,共有16家赴港上市的A股公司实施过跨境并购,数量占比为30.19%,交易规模/同期总市值平均值为9.40%,均高于在港上市中资企业整体水平(数量占比为17.56%、交易规模占比为2.27%)。
A股上市公司在港股上市之后,其A股股价相较沪深300可以继续跑出超额收益。此外,港股定价行为也会影响到A股,因此A股公司在港股上市之后,其A股股价走势较在港股上市之前也会更加稳健,滚动20日日均振幅的中枢下降约1.5个百分点。
五、经验总结
综上分析,盈利高增长是在港上市中资企业股价长期上涨的重要基础,而大规模现金分红、常态化股票回购等资本运作方式可以弱化股价上涨对盈利增速的要求,使得盈利低增长的中资企业股价也能够实现可观的涨幅。此外,纳入港股通、回A股上市也可以为中资港股带来超额收益。2016—2024年,不同类型中资港股股价年化涨跌幅排序为盈利高增长>AH同时上市港股>高股息>港股通>AH同时上市A股>中资港股整体>非高增长或高股息中资港股。
从行业层面来看,“三无”标的(业绩负增长、非高股息、非高频回购)、高频回购、业绩低速增长(0<净利润年均增幅≤20%)、高分红、业绩高速增长(净利润年均增幅>20%)、业绩低速增长+高分红、业绩高速增长+高分红7种市值管理形态较为常见,各大行业多有涉及。而科技、消费类行业各类形态相对更加齐全。
从市值管理效果来看(上市至今股价年化涨跌幅为正),科技行业的有效措施是业绩正增长+高股息或高频回购。先进制造行业的有效措施是业绩正增长+高股息、业绩高速增长+高频回购。消费行业的有效措施是业绩高速增长、高股息+高频回购、业绩正增长+高股息或高频回购。周期行业的有效措施是业绩高速增长、业绩正增长+高股息。稳定行业的有效措施是业绩正增长+高股息。金融和房地产行业的有效措施均是业绩高速增长+高股息。整体来看,市值管理由易到难(有效措施越多样,市值管理难度越低)排序为消费>科技>周期>先进制造>稳定>金融>房地产。
从盈利增长情况来看,科技行业相对于其他行业更容易实现盈利高增长,如果再配套实施高股息或高频回购等市值管理措施,股价上涨的动力相对较强,因此到香港上市具有一定优势。除了依靠盈利内涵式增长之外,对外并购也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外延式扩张,在港上市的中资企业也可以借助并购重组夯实盈利增长根基。
对于已在A股上市的公司,到香港上市可以借助香港市场提升国际知名度,有利于业务全球化布局。而香港市场的股票定价也能影响到A股,有利于提高A股股价走势稳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