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昊星
近日,首批“好房子”建设经验做法正式发布,首批经验做法围绕六大方面展开,涵盖出台推动政策、加强技术支撑、打造示范样板、强化科技赋能、优化物业服务和健全产业体系等六个方面。
目前“好房子”已有哪些成熟的做法?哪些经验可借鉴、可复制?
政策、技术、创新齐发力
在此次发布的“好房子”建设经验做法中,全国近半数省市参与其中,涵盖东中西部多个区域,既包括沿海发达省份,也包括中西部地区。各地围绕政策引导、技术支撑等关键环节,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多层次、多路径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具备推广价值的典型案例。
在政策层面,各地围绕“好房子”建设不断加强过程监管、强化部门协同、完善支持措施。
例如,山西省、福建省、甘肃省等加强部门统筹,协同推进“好房子”建设;北京市、湖北省通过优化计容方式,引导住房品质提升;山东省则对建设、购买“好房子”给予金融、财政政策支持等。
在技术层面,各地着力提升“好房子”的专业支撑能力,通过提高建设标准、发布技术导则、举办设计竞赛等多种方式,推动住房品质系统性提升。
例如,湖北省制定涵盖住房全生命期的技术标准;江苏省、浙江省等针对新建住房品质提升和改善发布技术导则;山东省、吉林省、河南省等因地制宜举办各具特色“好房子”设计大赛,推动住房设计理念和方法创新等等。
在科技层面,“好房子”建设正加快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融合,通过开展科技攻关、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推动住房品质和居住体验双提升。
例如,广东省、江西省、河南省围绕“好房子”建设开展科技攻关;福建省、江苏省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吴璟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首批经验做法既包括顶层的政策制度安排,也涵盖了具体的技术标准、示范项目、科技应用和服务体系等内容,各个环节相互配合,形成了一套可以落地执行的完整工作框架。
探索“老房子”变“好房子”的路径
“好房子”不仅是新建项目的目标导向,在城市更新进程中,“老房子”、存量住房也要改造成“好房子”。5月公布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中,多项任务都紧扣改善存量住房质量。
此次公布的首批“好房子”建设经验做法中,除了新建住房的探索外,也出现了部分老房子改造成“好房子”、以及打造保障性住房“好房子”样板的实践案例。
此次的经验做法中,湖北省发布老房子改造成“好房子”的技术指引,推动将老房子改造成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北京市推动老房子变“好房子”,开展“原拆原建”改造。
此外,福建省、安徽省着力打造保障性住房“好房子”样板,福州市、厦门市选取部分保障性住房项目作为“好房子”试点,打造保障性住房“好房子”样板。安徽省推动合肥市等地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进行系统整合设计、生产、施工产业链,打造“好房子”样板项目。
住建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绿色建筑发展处处长、研究员梁浩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指出,通过切实提升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居住品质,探索推动将老房子改造成“好房子”,能够更好满足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释放居民消费潜力,稳定房地产投资和销售水平。
吴璟指出,存量住房的更新改造面临更多约束与挑战,但从改善民生和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角度看,这项工作不可回避。他还提到,首批经验清单中已有涉及存量住房更新的内容,未来随着第二批、第三批的陆续推出,相关案例将更加丰富,改造存量住房向“好房子”转变的路径也将更加清晰。
经验仍需不断补充和优化
多位专家指出,此次“好房子”建设经验做法的发布,是对过去一段时间中央和地方在推进“好房子”过程中积累的成功经验的一次系统整理和总结。
吴璟指出,这批经验做法最大的意义在于,首次从六个方面系统构建了“好房子”建设的基本框架,不仅明确了地方政府可以在哪些方面发力,还提供了相应的实施路径和可操作的经验案例,有助于各地有针对性地推进相关工作。
吴璟指出,“好房子”的内涵具有高度的现实性和多样性,各地在推进过程中,既要坚持共性标准,也要尊重差异化需求。正因如此,仅有政策号召远远不够,更需要因地制宜的实施指引。这次发布的经验清单中,涵盖了从政策协同、技术支撑到企业参与等多维度内容,为各地构建适合本地的“好房子”建设模式提供了参考模板。
他也提醒,目前对居民家庭的实际居住需求还缺乏足够细致的研究,很多政策和建设导向仍停留在供给侧主导。现有的经验做法虽然为各地提供了重要参考,但仍有完善空间。特别是在如何更精细化地匹配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的居住需求方面,还需要不断补充和优化。
国是直通车
编辑:高琰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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