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京东养车在其官方账号“京东汽车”发布《声明》,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定三被告在涉及到‘震虎价’宣传活动中的相关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现特此声明,以消除影响。”
据了解,2025年7月21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已就“震虎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途虎养车胜诉,驳回京东养车的上诉请求,判决现已经生效。法院认定“京东养车实施了商业诋毁以及虚假宣传行为,不仅构成不正当竞争,且使消费者在特定场景下产生误解。”
途虎养车与京东养车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始于2023年9月,当时,京东养车以“震虎价”为宣传核心标语,并以此展开了一系列营销活动。2024年1月,途虎养车正式起诉京东养车不正当竞争,诉讼持续近两年。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书指出,京东养车实施的“震虎价”低价营销活动,宣传标语中所谓的“价格比友商低5%”,容易使消费者在特定场景下产生误解,属于虚假宣传行为,“震虎价”系列营销活动本身也属于商业诋毁行为,这两种行为均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令京东养车立即停止对途虎养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除此之外,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还判决京东养车赔偿途虎养车经济损失500万元,并要求京东养车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京东汽车”的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京东汽车官方旗舰店抖音号及京东养车App连续10日刊登声明,消除对途虎养车的侵权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