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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监管再戴紧箍咒:提出6个“不得”,严管OTA升级

IP属地 中国·北京 编辑:赵云飞 贝壳财经 时间:2025-08-18 12:34:46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监管再强化。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

此次征求意见稿涵盖了汽车召回、生产一致性、商业宣传、事件事故报告等四大方面,均是目前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与此前政策相比,措辞也更为严厉,6次出现“不得”字眼,包括不得将未经充分测试验证的软件版本推送给用户,不得通过OTA(指远程在线升级)方式隐瞒缺陷。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章弘接受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主管部门通过规范企业的宣传和经营行为,有助于消除行业内的虚假宣传乱象,提升消费者对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信任度,有利于营造健康、可持续的行业发展环境,推动智能驾驶技术的合理应用和普及。

OTA升级管理更严格,避免车企隐瞒缺陷或规避责任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企业应在机动车合格证系统中完整、准确填报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储能装置单体及总成等关键信息,并严格执行软件在线升级活动分类管理要求,未经备案不得开展OTA升级活动,不得将未经充分测试验证的软件版本推送给用户,不得通过OTA方式隐瞒缺陷,确保生产的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与准入产品一致,并承担产品安全责任。对频繁开展OTA升级活动的企业,市场监管总局将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核查。

“OTA升级管理将更严格,避免车企通过OTA升级隐瞒缺陷或规避责任。”章弘表示,部分车企曾通过OTA升级擅自修改车辆性能参数,如续航里程、动力输出等,或在未告知用户的情况下推送未经测试的软件版本,导致用户权益受损。此外,还有一些车企曾利用OTA升级掩盖车辆硬件或软件缺陷,规避传统召回程序。

他认为,征求意见稿中要求车企提前公开升级内容和目的,可确保用户知情并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升级;未经充分测试的OTA升级可能引发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甚至数据泄露,要求车企“不得将未经充分测试验证的软件版本推送给用户”可降低因软件缺陷导致的车辆失控、故障等问题,保障用户行车安全。

为虚假宣传划红线,促使企业专注技术研发和产品优化

随着智能化发展,组合驾驶辅助功能已成为消费者购车时的重要考虑因素。

为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稳健发展,今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和宣传营销行为。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梳理发现,与此前政策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直接使用了“不得”这一禁止性措辞,如“企业不得通过用户操作或系统逻辑主动关闭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不得做虚假、夸大系统能力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同时,意见稿具体列举了“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的禁止行为,包括“不得暗示消费者可以视其为自动驾驶系统、具备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防止驾驶员滥用”,并明确要求车企“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驾驶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

章弘认为,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加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缺陷调查与召回管理力度,企业应当在车辆App、车载信息交互系统显著位置和用户手册中显示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提示和使用说明,这将有助于提升用户的安全意识,降低因过度依赖辅助系统而引发的安全事故。企业在营销宣传中明确区分辅助驾驶与自动驾驶功能,避免使用模糊或误导性表述,如实说明系统的功能、技术参数和使用限制,可使消费者正确理解功能用途,减少因误解导致的滥用风险,也将促使企业专注于技术研发和产品优化,而非通过营销手段掩盖技术短板,推动行业技术发展更加注重实际性能和安全性。

“主管部门通过规范企业的宣传和经营行为,将有助于消除行业内的虚假宣传乱象,提升消费者对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信任度。这有利于营造健康、可持续的行业发展环境,推动技术的合理应用和普及。”章弘说。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张冰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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