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新科技 » 正文

一财社论:全面“人工智能+”,更要加速形成智能向善理论体系

IP属地 中国·北京 编辑:沈如风 第一财经资讯 时间:2025-08-27 22:11:39

8月26日,《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发布(下称《意见》)。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这将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重塑人类生产生活范式,促进生产力革命性跃迁和生产关系深层次变革,加快形成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

要实现到2035年我国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的目标,需要软硬两个方面实力的持续加强。如果说加速科学发现进程、驱动技术研发模式创新和效能提升是硬实力的话,创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加强伦理规范方面的研究就是软实力。

《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向人机协同模式转变,探索建立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新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组织形式,拓展研究视野和观察视域;要深入研究人工智能对人类认知判断、伦理规范等方面的深层次影响和作用机理,探索形成智能向善理论体系,促进人工智能更好造福人类。

首先要明确,加强人工智能领域伦理规范方面研究有两个目的。

人工智能汹涌而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改变。但如很多新事物出现初期,会引起人们的各种不适应,甚至上升到伦理道德方面的诘问一样,要让人们逐渐接受人工智能、使用人工智能,除了现实中人工智能提供各种方便之外,也需要社会学、伦理学等方面的研究助力。

广泛调动全社会参与人工智能发展的积极性,促进全体人民共享人工智能发展成果,就需要通过理论研究成果的传播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社会基础。加强人工智能领域伦理规范方面研究,促进人们克服旧观念、接受新事物,这是目的之一。

另外一个目的,是要通过研究促进人工智能向善。

在人工智能发展的过程中,已经有许多不善的情况显现出来,其中包括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诈骗等。推动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就需要从伦理道德研究方面明确不善行为,并进一步为立规立法提供支持。

两者相较,后者的任务更加具体、繁重,社会意义更强。

其次是要明确加强人工智能领域伦理规范方面研究的具体方向。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公开征求对《人工智能科技伦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的意见。其中指出,人工智能科技活动可能在生命健康、人的尊严、生态环境、公共秩序、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带来科技伦理风险挑战。

8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官方网站发表文章指出,要筑牢智能时代安全底座,锻造人工智能行业高可靠安全屏障。尤其在教育、医疗、交通等关键领域,要进行严格的测试和验证,有效防范化解人工智能安全风险。

另外,今年7月,权威媒体发表文章指出,人工智能带来了深远影响。就就业方面来说,人工智能可能引发就业结构调整等风险,比如部分工作岗位被替代,进而带来就业压力等。这与人们传统的就业观念产生了“冲突”。

上述相关表述应该成为今后人工智能领域伦理道德研究的重要方向。这既包括伦理道德,也具有更广的内涵和外延。

其三是要注重人工智能领域伦理规范方面研究成果的“落地”。

所谓“落地”,就是研究成果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避免成为“空谈”。

《意见》明确,要完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准则等,推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相关立法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人工智能领域的伦理道德规范研究大有可为。

总之,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不仅是技术创新,更是涉及经济、社会、治理等多方面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强化系统思维,做好统筹应对。《意见》从全局角度作出安排,既点明了人工智能应用重点发力方向,又从多个角度包括加强伦理道德上加以强化,这将有利于推动“人工智能+”朝着健康、可持续发展方向前进。

免责声明:本网信息来自于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内容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