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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不免责,中程退索赔股民征集中

IP属地 中国·北京 编辑:唐云泽 证券市场周刊 时间:2025-08-28 18:26:03

2025年7月21日,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标志着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然而,退市不能免责,广大受损股民仍可依法维权索赔。

2025年1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 《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51001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于2025年1月16日对公司立案。该消息被披露后首个交易日,公司股价下跌20.07%。

2025年4月30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7年至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资产转销的公告》,对前述年报虚假记载中的采矿权事项进行了更正调整。公告后首个交易日,公司股价下跌20.13%,至2024年6月14日,公司股价累计下跌幅度超过50%。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投资者满足以下情况则有望获得赔偿:

1、2018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6日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4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2、2018年4月25日至2025年1月17日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5年1月2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以上索赔条件仅为《证券市场周刊》律师团队初步判断,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相关事宜可关注《证券市场周刊》微信公众号(ID:capitalweek),并点击菜单选择3号公司并提交,我们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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