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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可不兴这么玩:梅雁吉祥一亿收购新积域或有“暗坑”

IP属地 中国·北京 编辑:顾青青 财经下午茶 时间:2025-09-04 12:27:59


值得琢磨~

近期,上市公司梅雁吉祥发布公告称,将以一个小目标(1.0595亿元)收购上海新积域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新积域)65%股权,交易对方为新积域的两个股东侯兴刚、吴海燕。新积域主营业务为客服、电商外包。

作为一家承接客服外包的公司,新积域的运营特征有资产轻、劳动力成本高的特征。在梅雁吉祥发布收购公告后,上交所火速发出问询函,首要问题便是要求梅雁吉祥解释新积域自聘员工及劳务派遣员工构成情况。

梅雁吉祥随后的回复很值得玩味。其回复称,截至2025 年 5 月末,新积域总部直聘员工 55 名,通过劳务公司聘用员工1673人,在新积域的主营业务成本中,劳务用工成本占比在 80%左右,其他采购相对较少。

除总部直聘员工55名外,对其余的1673人梅雁吉祥在这里用到的称谓是“通过劳务公司聘用员工”,而不是以“劳务派遣员工”称之,这处值得注意。

目前劳务用工分为两类,一类是外包用工;一类是劳务派遣用工。

第一类外包用工最大的问题在于,用工单位不能直接管理与支配承包单位的劳动者,其关系仅存在于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之间。简单说,新积域如果使用了外包用工,那么新积域就不能直接管理和支配外包用工,比如不能对外包单位的员工做出考勤、管理培训、奖罚等直接管理措施。

第二类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用工单位可以直接管理和支配劳务派遣劳动者,但是这需要劳务派遣单位要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另有用工时间、范围和总量的多重限制。

总的来说,如果是外包用工形式,那么承包单位不需要许可证;若是劳务派遣用工,那么劳务派遣单位则需要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新积域今年前五个月的五大供应商中,安徽元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元福)排名第一,总金额为1652万元,新积域向安徽元福采购的应是“用工成本”。2024年,新积域第一大供应商为安徽华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华烽),当年采购金额达到3774万元,安徽华烽也应是新积域的“用工”供应商。

但是翻看安徽元福和安徽华烽的工商资料发现,这两家公司的经营范围中都“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换言之,这两个新积域的最大供应商应都没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上述两家公司和新积域之间是“外包用工”关系?还是打着“外包用工”之名而行“劳务派遣”之实?若前者则不违法不违规,如果是后者则违法、违规。

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2024年2月29日,“新积域泰安专场”工作的高某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当天不治身亡,随后高某亲属将新积域(被告)和第三人安徽云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安徽云视)告上法庭。死者亲属要求确认高某与新积域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案件判决书给出的信息显示,2023年10月15日,安徽云视与高某签订了《劳务协议书》,载明派遣用工单位为新积域,当年7月安徽云视与新积域签订《劳务外包框架协议》。

整个链条大概是这样的:承包单位安徽云视与发包单位新积域签订了劳务外包协议,然后高某与安徽云视签订了劳务协议,高某作为承包单位的员工被指定承担新积域发包给安徽云视的客服工作,安徽云视负责为高某发放薪资。

从形式上看,这就是一个外包用工的关系,这与新积域没有任何关系而且很正规,对不对?

但是法院并不这么看,法院确认高某与新积域自2023年9月15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判断依据在两个方面:

一是从表现外观上看,高某从事的岗位属被告主营业务,其日常工作受被告管理。法庭给出的证据包括,高某通过新积域招聘客服主管的信息应聘,高某加入新积域钉钉工作沟通协作程序,新积域钉钉智能工作助理、考勤小助手定期发送高某考勤情况等等。

二是从实质用工管理看,不能认定安徽云视对高某有实质性的日常管理行为。证据很多,不一一梳理。其中一个证据很有意思:根据安徽云视与新积域签订的外包协议显示,“从被告(新积域)与第三人(安徽云视)签订的《劳务外包框架协议》来看,协议约定,被告不仅对第三人从事劳务服务外包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出勤人数等均有要求,还有权对第三人派遣人员进行培训、抽查、复检、更换、出勤等指挥管理。”

法院认定,该劳务外包协议与正常劳务外包对岗位没有特殊限定和要求、发包单位不参与对劳动者进行指挥管理、根据外包业务的完成情况向承包单位支付外包费用,与承包单位使用的劳动者数量、工作时间等没有直接关系等特征存在明显不同。”

最终法院认定,“高某遵守被告制定的规章制度,受被告劳动管理,从事被告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在高某已经去世的情况下,其亲属所提交的证据足以证实高某与被告存在实质性劳动关系”。

上述提及的安徽云视也是新积域2024年的第四大供应商,安徽云视的工商范围中也不含劳务派遣。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共涉及三家注册地址在安徽的公司,这三家公司均位列新积域2025年前五月和2024年的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之中,累计金额近7000万元。

结合工商登记资料分析,这三家公司之间是否存有关联关系?线索在这里就不列出了,梅雁吉祥可能要再做一个清晰的回复为好。

另据公开信息,新积域在山东设有泰安、潍坊两个客服专场,上述身故的高某便是在泰安新积域专场工作。有意思的是,注册地址在泰安的还有一家山东新积域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新积域)其在潍坊也设立了一家分公司,只不过公司股东均为自然人,从股权形式其与新积域似乎并不存在关系。但是仔细梳理下这家公司股东、监事的名字又与新积域的某些高管存在重名现象。

山东新积域这个公司是干什么用的?被收购方是不是也要回应下?

不得不说,现实中我们的确能发现某些用工量大的单位存在劳务外包用工当劳务派遣用工的现象。有人会说,尽管这种用工行为违法但是企业不这么做,一是不能压降成本,二是劳动者也不能获得工作机会。

但是,上市公司不能这么做。

梅雁吉祥此次收购新积域65%股权,也就意味着新积域是上市公司的一部分,梅雁吉祥未来会承担可能发生大批量“违法用工”的法律风险吗?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又有多大!翻看新积域的客户名单,其中有不少知名企业,这些客户可是要履行企业ESG责任的头部企业。

当然,如果不压降用工成本,新积域又要如何完成接下来的净利润业绩承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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