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的人都会发现,一般一些政策出台发布,基本很少在盘中或者在周末发布。这样会减少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尤其是在每周五下班后,往往就会有重要的信息发布。
上周五,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顾名思义,这个管理规定是冲着基金销售机构来的。
我们看整个基金运作环节涉及到的几方人马
基金管理人,有公募基金资质的机构,主要以基金公司为主。简单讲就是负责投资的,你的钱买股买债,做何配置都属于这个范畴。直接决定基金赚不赚钱。与此同时,基金公司也可以卖自己家的基金,叫作“直销”。既是“生产者”,又是“销售者”。
托管机构,一般是银行,少部分是券商。你买基金的钱放在这里,也就是说基金管理人不直接接触钱。
基金销售机构,也就是我们买卖基金的平台。单一基金公司只能买卖自己一家的基金,加上基金公司大部分没有销售团队。那么,销售基金的主要任务,就是依靠基金销售平台。比如蚂蚁、天天等三方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还有银行、券商,这些都属于基金销售机构。
再看看基金运作的相关费用及归属
买基金,需要申购费;买新基金叫认购费,这部分钱一般给销售机构。一般来说基金平台为了竞争,都会打一折。比如股票型基金申购费1.2%,打一折后变成0.12%。这笔钱,买基金的时候,就有直观感受被扣除。
卖出基金,也需要收费,叫赎回费。这部分一般也给销售机构,或者销售机构与基金公司按比例分。
管理费,这个其实是基金公司的主要来源。但为了基金销售出去,基金公司会分一部分给销售机构。这个分的比例叫尾随佣金/客户维护费,这几年也有了限制,不超过50%给销售机构。这个算是隐形的,每次算净值之前,已经扣除了,无感知。
托管费,这个就是给托管机构的。这笔也是无感知的。
销售服务费,这一项是专门给基金销售机构的。我们发现,买A类申购费,但买C类没有申购费,但会有一笔“隐形”的销售服务费。
降费第三阶段
自2023年7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后,基金圈经历了第一阶段的“降管理费”,第二阶段的“降交易佣金”,到现在的降“销售环节”费用。
文章开头提及的管理规定,共6章28条,我们看核心的几条:
(一)降低认申购费率。
将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的认申购费率上限分别调降至0.8%、0.5%、0.3%。同时,鼓励销售机构在覆盖成本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认申购费打折力度。
降低了股、混、债的申购费,这也算统一拉了一根线。与此同时也降低了销售机构的收入。还补充了一句,继续加大打折力度。至少要保持1折的现状。现在不少头部平台,有的开始尝试0申购费了。
(二)优化赎回费安排。
将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并将四档赎回费率安排简化成三档,降低收费机制复杂性。同时,优化7日、30日、6个月持有期限的赎回费安排,引导投资者长期投资。
赎回费之前是部分计入基金财产的,现在全部计入。这一点来说,对于基金持有者来说,是件好事。之前的赎回费,是按照梯度计费的,总体原则是持有时间越长,收得越少。现在直接画线了,7日、30日、6个月,分别对应1.5%、1%、0.5%。也是为了长期持有。但也有一个问题,很多人短期交易,会选择7日后无赎回费的。短线持有者,无疑增加了成本。
(三)规范销售服务费。
将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指数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分别调降至0.4%/年、0.2%/年、0.15%/年。同时,对持有期超过1年的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基金除外),不再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同样是画了一个上限,目前市场上有少部分高额销售服务费的,这下也得降低了。另外,之前每年都收取,这次只能收取一年了。
(四)聚焦个人客户服务。
对个人客户的销售保有量,维持现行50%的客户维护费比例不变,对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的保有量维持现行30%的比例不变,鼓励销售机构提升个人客户服务能力。
这对于做B端的销售机构或以债基货基为主要业务的,影响挺大的。
根据证监会7月份公募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包括147家银行、99家证券公司、30家期货公司、9家保险/代理/经纪公司、10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92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7家基金销售子公司,合计394家。
像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主营业务并不是基金销售;这次新规影响最大的就是92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了。
总体来看,降费整体方向上是利好投资者的;同时也会加速中小基金销售机构的出清。
最后,附带一张最新的基金销售机构公募基金销售保有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