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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新规 加快推动“充电自由”

IP属地 中国·北京 编辑:朱天宇 财闻 时间:2025-09-08 14:19:34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推动全省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建设按下“加速键”。《办法》系统规范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管理,首次确立“省级部署、三级应用、多网融合”建设原则,要求建设全省统一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并编制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涵盖省级发展规划和省辖市、县(市)专项规划。

河南省作为人口大省和经济大省,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据国家统计局数据,7月份河南新能源汽车产量4.21万辆,同比增长389.53%;今年1—7月份,河南新能源汽车产量继续位列全国前十。目前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截至2025年5月,已开通运营的183对高速服务区共建设充电桩3304个,充电车位3923个,其中超充桩368个,覆盖京港澳、连霍等47对重点服务区,单桩最大充电功率可达600千瓦。

《办法》的出台,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高速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的布局规划与服务能力,重点提升节假日等高峰时段的充电保障水平,为新能源车主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出行体验。《办法》针对不同场景提出差异化建设要求。对不同场景的充电设施建设进行了精细划分:居民区以慢充为主、快充为辅;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停车场以快充为主;县乡农村地区则采用快慢结合模式。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单桩最大输出功率不宜超过8千瓦。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居民区的用电安全和实际需求,有利于解决居民充电难题。

《办法》明确“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这一政策信号释放出河南对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充电市场的决心。近年来,河南充电运营企业数量快速增长,但存在建设标准不统一、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办法》强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和产权人不得侵害第三者权益,建设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登高作业和人员疏散逃生通道等。公用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投入使用前,须按照“业主负责制”原则开展竣工验收工作,项目建设企业应当参照相关标准组织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项目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于困扰众多小区业主的“物业不配合”问题,《办法》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同时鼓励“统建统服”模式,由充电运营企业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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