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题:引导AI发展!网络安全法完成修改
新华社记者王思北
10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网络安全法的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作为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现行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护各方主体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网络应用更加普及,日益融入社会生产生活。与此同时,网络安全风险进一步凸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给网络安全带来新挑战,网络违法行为屡有发生。
适应网络安全新形势新要求,此次网络安全法的修改重点强化网络安全法律责任,加大对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协调,进一步筑牢国家网络安全屏障。
完善法律责任划定安全“底线”“红线”——
“当前,网络安全违法行为惩戒力度与违法收益不匹配问题较为突出,多样化的违法行为模式需要更为完善的分类监管机制和柔性处罚措施,设置更加科学的网络安全法律责任制度。”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林维说。
提出对违法销售或者提供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行为,提高罚款标准,规定“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明确造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丧失主要功能等特别严重危害网络安全后果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
此次网络安全法的修改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对网络安全认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责任等设置了更为严格的处罚标准。
为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立规矩”——
人工智能作为战略性技术,正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
“需要重视的是,人工智能既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带来前所未遇的风险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王翔说。
回应人工智能治理和促进发展的需要,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规定,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训练数据资源、算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和健康发展。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洪延青认为,这将推动人工智能治理从局部监管转向系统性规制。
加强法律衔接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此次法律的修改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进一步做好与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的衔接。
林维说,通过进一步深化与相关法律的衔接联动,形成制度合力,强化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
洪延青表示,法律还强化了对平台内容生态的治理,明确平台对违法和有害信息承担更严格的处置义务,这将为广大网民创造更安全、更可信的网络环境。
网络无边,安全有界。法治护航下,网络空间防线将更加牢固,网络家园将更加安全!(完)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3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