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寒武纪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寒武纪原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CTO)梁军以劳动争议为由起诉公司,索赔金额达42.87亿元。目前案件已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寒武纪方面表示,该案件属于劳动争议纠纷,诉讼请求金额仅为原告主张,不代表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公司将积极应诉,并称案件对日常研发和经营活动不存在影响。此前梁军因股权回购问题曾提起相关诉讼均败诉。
根据公告,梁军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寒武纪在2017年10月18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寒武纪赔偿股权激励损失42.87亿元。该金额依据梁军间接持有的寒武纪股票1152.32万股,单价依据2024年1月2日至起诉时寒武纪最高价372元/股(2024年10月10日)计算而得。
根据原告梁军列举的事实与理由,2017 年7月31日,寒武纪向梁军发出《入职意向书》,双方协商梁军于当年11月30日之前入职寒武纪,并约定了梁军年薪、股权授予等内容。梁军自入职寒武纪后担任首席技术官岗位,并获得股权激励。寒武纪于2020年7月20日在科创板成功上市,梁军间接持有寒武纪股票1152.32万股。
梁军称,2022年2月10日,寒武纪未履行《入职意向书》的约定,且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梁军被迫解除劳动合同;2024年1月2日,其间接持有的寒武纪股票解禁。梁军曾提出减持申请,寒武纪不配合减持。
而寒武纪方面则在公告中表示,2019年,梁军在寒武纪任职期间曾签署《持股计划》,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北京艾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艾溪)和天津玄算九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玄算)间接持有公司权益。寒武纪指出,该《持股计划》明确约定,若持股人于权益不得被处分的期内离职,将触发回购条件,其所持权益应按约定被回购。
2022年2月,梁军因与寒武纪存在分歧离职。因梁军离职时间处于其持有的持股权益不得被处分的期间,寒武纪随后依照《持股计划》执行回购安排,但梁军拒绝配合办理回购手续。
此后,寒武纪股权激励相关主体于2023年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梁军配合完成回购所涉工商变更登记。目前,该回购案件已开庭审理,正等待法院判决。
寒武纪称,经公司律师分析,梁军于2022年初自公司离职,离职时间处于持股权益不得被处分的期间,依据梁军本人签署的公司《持股计划》的约定,梁军持有的持股权益应按照约定的程序和价格被回购,梁军现起诉要求赔偿“股权激励损失”,与其已签署的《持股计划》的约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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