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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发布“双11”消费提示:防范先涨后降促销陷阱、交易信息至少保存三年

IP属地 中国·北京 北京商报 时间:2025-11-03 16:07:51

为引导广大消费者在"双11"理性消费,规避购物陷阱和消费风险,11月3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消费提示和平台合规指导,提醒消费者关注价格比较,防止遭遇先涨价后降价等虚假折扣促销等陷阱。同时,提醒平台企业避免不正当竞争,对商品或服务等交易信息保存不少于三年。

在消费侧,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示称,建议消费者多查、多看、多比,尽量选择经营信誉高、口碑评价好的正规电商平台。要认真查看平台内店铺首页是否公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以及与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等信息,不要轻信和点击来源不明的购物网址链接。

与此同时,消费者需真正理解商家的促销活动规则,注意防范促销活动隐藏的各种"套路"。关注价格比较,防止遭遇先涨价后降价等虚假折扣促销陷阱、虚假商业宣传、定金不退等消费。对于先交定金、尾款后付等促销以及弹窗推送、默认勾选、隐藏选项等情况要谨慎操作,确认无误后再下单。

"消费者需要尽量在下单付款前看清楚商品的各种标识、提示信息。如果遭遇了不良商家,消费者可以先协商解决,或者向平台投诉处理。如果难以解决或纠纷较大,可以通过12315、消协等渠道投诉,最后的办法就是保留好证据,向法院起诉。"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表示。

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提及,一些不法商家通过节日低价促销宣传,销售假冒国内外知名品牌商品。消费者要认真查看商品评价和店铺信誉,对商品质量、价格进行多比较,不要只贪图价格便宜,盲目购买价格低廉、质量低劣的假冒商品,可通过查询商品的防伪标识、咨询品牌商品官方客服等方式进行有关信息的核实确认,确保购买的商品质量可靠。

消费者收货时应当场查验,确保所购买的商品质量完好无损、商品数量、规格、型号等与下单信息一致,确认无误后再签收。如果出现商品损坏或"货不对板"等问题,可以选择拒收并联系商家退货、换货。同时,还要注意及时处理快递面单上的有关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在平台企业方面,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出,平台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参加补贴活动,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技术手段等,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得以不正当方式对自营业务进行流量与推荐倾斜等排他性支持。

此外,企业应妥善保存相关信息。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做好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保存工作,保存时间自其退出平台之日起不少于三年。同时,要做好对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支付记录、物流快递、退换货以及售后等交易信息保存,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据了解,平台应规范有关信息公示,遵循准确、及时、充分、便利获取原则公示与披露网络交易信息,全面履行法定信息公示与披露义务,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执法。同时,做好禁售商品管理,建立巡查机制,定期检查平台内商品合规性。

北京商报记者 何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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