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近日正式发布《清华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这是该校首次以系统化形式对校园内人工智能的使用提出全局性、分场景的规范与引导,覆盖教学、学术研究等核心教育活动。
《指导原则》由“总则”“教学篇”“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篇”三大部分构成。其中,“总则”明确学校在人工智能时代采取“积极而审慎”的基本立场,并提出“五项核心原则”:
主体责任:AI 始终是辅助工具,师生才是教学与学习的主体;
合规诚信:使用 AI 必须披露情况,严禁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
数据安全:禁止使用敏感、涉密或未授权数据训练或驱动 AI 模型;
审慎思辨:鼓励多源验证,避免因依赖 AI 造成思维惰化;
公平包容:主动识别与减少算法偏见,关注数字鸿沟。
在实际教学应用方面,《教学篇》支持教师基于课程目标自主设计 AI 使用方式,并需在课程伊始明示规则,对 AI 生成内容承担相应教学责任。同时,鼓励学生合理使用 AI 辅助学习,但严禁将 AI 生成内容直接作为作业或成果提交。
面向研究生群体,《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篇》进一步强调原创性与诚信规范,明确禁止使用 AI 进行代写、剽窃或伪造等行为。指导教师需承担全过程监管责任,确保学术训练的完整性。
参与制定工作的清华大学在线教育中心主任王帅国表示,《指导原则》为未来 AI 在科研、管理等更多场景的应用预留了充分空间,将随着技术发展不断更新,“我们希望它是一个有生命力、能随技术演进成长的体系”。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3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