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新科技 » 正文

禁售!上海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丨静宝聊天室

IP属地 中国·北京 上观新闻 时间:2025-11-29 12:16:27

2025年12月1日起,

所有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将禁止销售。

静宝提醒:

旧国标电动车上牌进入最后倒计时!

如果你家还有没上牌的旧标电动车,

务必在11月30日之前完成登记!

12月1日起,

旧国标车不仅停止销售,

而且再也无法上牌!

电动自行车新版国家标准

近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5年第25号),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作出明确规定。

《公告》明确,各电动自行车指定认证机构对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注销。

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撤销。

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若违反上述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时间线

电动自行车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时间:2025年9月1日起实施。

旧版本标准电动自行车停售时间:2025年12月1日。

旧版本标准电动自行车上牌截止时间:对符合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或进口,且在2025年11月30日及之前销售的(以销售发票日期为准),可以办理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业务,已经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并不受新国标的影响,可正常上路行驶。

也就是说

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或进口的不符合新规范但符合旧标准的产品,可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

在11月30日(含)之前购买的旧国标电动车及新国标电动车都能上牌。

12月1日后,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停止销售且在12月1日后购买的旧国标电动车不能再上牌。

*已在用的上牌车不受影响,可正常上路

如果近期有购置

电动自行车需求的朋友,

建议选择符合

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噢~

目前,上海正持续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让更多交通参与者了解通行规则,是保障交通安全与秩序的基础。

在路口,

非机动车是根据机动车信号灯通行,

还是按照行人信号灯走?

骑行过程中能否使用手机?

看似基础的非机动车通行规范,

却难倒了不少骑行者。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

就市民关注的非机动车通行规则疑惑

采访市公安交管总队,获得权威解答

信号灯怎么看?

专用灯优先,随机动车信号

交通信号灯是指示和规范各类交通参与者安全有序通行的基本设施,非机动车应遵循哪种信号灯的指示?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专用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一般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指示通行。也就是说,同向机动车信号灯亮红灯时,非机动车也不能直行或左转,当机动车信号灯亮绿灯时,非机动车可相应进行直行或左转。

针对一些交通情况复杂的路口,为了保障左转非机动车通行安全,避免与直行机动车的冲突,会专门设置非机动车左转专用信号灯。

遵循这一通行规范,在设置“交叉口行人过街专用相位”的路口尤为重要。比如,南京西路常德路路口,各进口的行人在一个独立的相位时间里同时通行,该时段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全部禁行;反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通行时,所有方向的行人禁止通行。


设有行人过街专用相位的路口,非机动车需根据机动车信号灯通行


“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与机动车保持同步,更符合道路属性,减少与行人的冲突,更有利于保障不同交通者的安全。”市公安交管总队路设支队民警陈思悦进一步解释,行人信号灯仅针对行人,非机动车不能随行人信号灯骑行。

边骑车边玩手机?

属妨碍安全驾驶,违者将被罚款

“骑车时看一眼导航、回条微信,应该不算大事吧?”不少骑行者在采访中表示,骑行时有看手机的习惯,有的人还会“边骑车边刷短视频”。然而,法规明确规定,这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时,“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者将处罚款30元。

与机动车相似,边骑车边看手机同样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看似‘低头一秒’,实则危险重重。”市公安交管总队勤务支队民警朱天宇强调,去年曾发生一起事故:一名骑行者低头回微信时,未注意前方行人,导致行人被撞骨折,骑行者因违法驾驶承担全部责任。

请大家在骑行过程中,

注意遵守通行规则,

共同维护交通安全。

静宝提示

如果你打算

为自家电动自行车上牌,

那快往下看看!

现在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

可以线上“一条龙”预约办理!

非机动车注册登记服务指南

1.打开“随申办市民云”(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首页搜索栏或下滑找到“上海交警”,点击进入。

2.在“车驾管业务”版块,选择“非机动车注册登记”。



3.在“非机动车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专区内,点击办理服务的“在线办理”,根据提示点击“立即前往预约”,输入您的整车编码后点击“预约上牌”。




填报预约时间上牌点等信息完成预约,预约完成后应按照预约时间到预约的上牌点申请登记上牌。

预约完成后,返回“非机动车注册登记”首页,可点击“已预约信息查询”查看已预约信息。

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个人或单位的身份证明

◆销售发票

◆合格证明

◆3c认证证书

若所有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书面委托。

友情提醒


对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请确保您车辆的生产日期在8月31日及之前、销售日期在11月30日及之前,否则无法办理登记上牌。

近期正值新老国标交替过渡期,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量增加,可能出现预约名额紧张,现场排队上牌的情况,建议大家尽量提前预约,并携带齐全相关材料前往办理登记业务。

此外,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登记上牌。


编辑:路景斓

综合整理自第4焦点上海交警微发布、上观新闻、市民云微信公众号











上观号作者:上海静安

免责声明:本网信息来自于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内容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