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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该行在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方面,贷前调查未能恪尽职守,贷后管理亦未落实到位;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贷前调查同样存在履职不力的情况;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也出现了疏漏。
此外,还存在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问题。鉴于上述违规情形,漳州金融监管分局对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处以200万元罚款。
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罚:
季洁凡时任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鑫支行副行长兼客户经理,给予警告处分何伟鹏时任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南支行客户经理),给予警告处分林文鑫时任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墩支行客户经理),给予警告处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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