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时代商业研究院 作者:彭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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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时代商业研究院
作者|彭元重
编辑|郑琳
前有同行IPO折戟,同样依赖外协生产的觅睿科技(全称“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能否顺利闯关?
2025年12月4日,觅睿科技成功过会,拟登陆北交所,该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网络摄像机及物联网视频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时代商业研究院注意到,觅睿科技生产环节高度依赖外协加工,其招股书列举的四家同行中有三家以自主生产为主,而与其生产模式高度相似的另一家同行,却在提交注册约一年后选择主动撤回。
值得关注的是,2022—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觅睿科技的第一大外协供应商由前员工实际控制,觅睿科技还向该员工旗下企业租赁了大量房产,且该员工在离职后仍持有觅睿科技股份,引发北交所对于上述交易真实性及公允性的关注。
12月15日、22日,就外协生产模式、与前员工的合作关系等相关问题,时代商业研究院向觅睿科技发送邮件并尝试致电询问。但截至发稿,该公司尚未回复相关问题。
依赖外协生产,相似同行曾IPO折戟
招股书显示,觅睿科技主要采用ODM(原始设计制造商)为主的业务模式,产品生产包括PCBA(印刷电路板组装)贴片和产品组装测试两个主要工序,除少量成品及样品的组装采取自主生产外,报告期内,觅睿科技模组生产的贴片工序全部委外加工,成品的组装工序约八成依靠委外加工。
对此,在首轮审核问询函中,北交所要求觅睿科技说明外协加工产品规模远高于自主生产产品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具备相关能力,是否对独立性和业务完整性构成影响。
在首轮问询回复文件中,觅睿科技称其外协加工产品比例高符合行业惯例,并选取了四家可比同行作为案例。然而,四家可比同行中有三家仅在产能不足时进行部分工序依赖外协,与其全流程依赖外协的模式存在差异。
而另一家以外协生产为主的深圳市睿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睿联技术”),在创业板IPO审核中,也曾因外协加工占比较高遭深交所问询。深交所官网显示,2023年年初睿联技术过会,但却迟迟未能获批,最终撤回上市申请。
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北交所继续追问觅睿科技,要求其进一步说明ODM业务以外协加工为主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显示,觅睿科技又列举了石头科技(688169.SH)、龙旗科技(603341.SH)等三家消费电子行业中采用ODM模式、以外协加工为主的企业,以说明其外协生产模式符合行业惯例。
觅睿科技称,石头科技全面采用委托加工且无自建基地。然而石头科技公告显示,该公司早在2022年就已立项自建工厂并于2023年正式投产。此外,龙旗科技的外协产量(2022年上半年)占比也仅占30%左右,且近期拟投建自有工厂。
产品生产依赖外协加工,可能存在一定的产品质量与交付稳定性风险。
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显示,报告期内觅睿科技与外协厂商就曾因外协产品质量问题存在少量的退货;其报告期内还与部分规模较大的外协供应商停止合作,部分供应商甚至是半路转行摄像头制造,且转行后立即承接觅睿科技的代工业务。
此外,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显示,在被问及未来是否存在将外协环节纳入自产的计划时,觅睿科技明确表示暂未有相关计划。此次IPO,觅睿科技募资也将用于总部基地及品牌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非如安联锐视(301042.SZ)、奥尼电子(301189.SZ)等同行一样,将募资用于自有产能扩张。
前员工离职后仍持股,其旗下企业成第一大外协供应商
在觅睿科技的一众外协供应商中,第一大外协供应商杭州华宇智迅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宇智迅”)的身份显得尤为特殊。
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显示,报告期各期,觅睿科技向华宇智迅的加工费采购额分别为1619.24万元、1890.48万元、1606.75万元、853.03万元,占各期外协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6.56%、35.38%、30.01%、37.43%,均为觅睿科技报告期内第一大外协供应商。
不过,首轮审核问询函显示,华宇智迅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郁华炜是觅睿科技的前员工,且报告期内,华宇智迅90%以上的业务来自于觅睿科技,办公地点与觅睿科技距离不足三公里。
首轮审核问询函还显示,在成立初期,觅睿科技还向郁华炜与其父亲控制的杭州华宇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下称“华宇健身”)租赁房产用于办公经营,报告期内仍大量租赁华宇健身的生产厂房作为自产组装生产线和仓库。
值得关注的是,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显示,2019年,郁华炜通过觅睿科技的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睿觅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睿觅投资”)间接持有觅睿科技0.167%的股份。2020年6月郁华炜从觅睿科技离职,任职于华宇智讯,但觅睿科技仍为其保留了对睿觅投资的股权激励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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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合的是,郁华炜离职的次年,即2021年,觅睿科技减少了对原第一大外协供应商的采购,华宇智迅迅速成为觅睿科技的第一大外协供应商。
以上种种不难看出,觅睿科技与前员工郁华炜控制的企业合作紧密,关系非同一般的外协供应商。
在首轮审核问询函中,北交所要求觅睿科技说明华宇智迅刚成立即成为第一大外协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郁华炜离职后仍间接持有股份的合理性。
觅睿科技回复称,华宇智迅自公司成立初期即承接了组装工序的委外加工业务,并非刚成立即成为第一大外协供应商,合作基于正常商业逻辑;公司管理层考虑到郁华炜入职年限和对公司的历史贡献,在郁华炜离职后仍为其保留股权。
然而,在招股书及各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中,关于郁华炜的具体入职时间、所担任职位以及任职期间的贡献,觅睿科技均未进行披露。
就郁华炜获取股权激励的合理性,时代商业研究院向觅睿科技证券事务部发邮件并致电询问,但截至发稿,其尚未回复相关问题。
觅睿科技还称,华宇智迅与其他外协厂同型号加工费对比无明显差异,公司与华宇智迅的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此外,对于华宇智迅90%以上业务来自觅睿科技的原因,觅睿科技表示,为了确保委外厂商的配合度及管理便利,公司无意过于分散委托生产业务,同时委外加工业务也基本满足华宇智迅的业务需求,华宇智迅无其他精力开拓新客户。
由此可见,未来觅睿科技或将长期与前员工所控制的华宇智迅保持合作关系。
(全文2722字)
读懂IPO|从代工厂逆袭为品牌商,觅睿科技销售费用率已攀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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