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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说明白】你买的“北京同仁堂”,是不是“同仁堂”?

IP属地 中国·北京 中新经纬 时间:2025-12-23 18:23:49

  中新经纬12月23日电 (林琬斯 闫淑鑫)近日,“北京同仁堂南极磷虾油”事件广受关注。中新经纬发现,电商平台上还存在各种各样的“北京同仁堂”产品,这些产品与中华老字号“同仁堂”是什么关系?

  “朕皇”“内廷上用”都是“北京同仁堂”?

  近日,上海市消保委曝光,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宣称磷脂含量43%,实测结果却为0。随后涉事经销商与生产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四川健康)、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哈博药业)被上海市消保委约谈。

  20日,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同仁堂集团)发布声明,责令并监督涉事经销主体四川健康立即下架涉事产品。

  此外,北京同仁堂集团称,依法追究四川健康、哈博药业及相关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等责任。对其违法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误导消费者判断,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全面开展品牌清理行动,坚决清理“擦边”使用“同仁堂”字号、商标使用不规范等行为,严格规范品牌管理体系。

  19日,中新经纬在电商平台搜索“北京同仁堂”,出现了多款产品,其中店铺“国货严选旗舰店”售卖的“北京同仁堂金丝皇菊特级大朵菊花茶叶”“北京同仁堂平阴重瓣玫瑰花”全网销量均超60万。

  根据产品详情页展示的产品包装图,上述两款产品均在较为显眼位置标注了“北京同仁堂”。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同仁堂”这五个大字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上下两部分字样采用了不同的字形和字号,连起来正是前文中提到的“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电商平台截图

  根据店铺展示的产品参数,上述金丝皇菊的产品品牌名为“安济昌”,玫瑰花的产品品牌名为“魅格格”。与前述涉事“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一样,这两款产品使用的也是“朕皇”商标。

  该店铺还有“北京同仁堂桂圆干”“北京同仁堂九宝茶”在售,产品包装标有“北京同仁堂”字样,同样与紧随其后的“兴安保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商标持有)”在字形和字号上作了区分。产品参数显示,这两款产品品牌、商标均为“内廷上用”。

  店铺“阿里健康大药房”也有“北京同仁堂九宝茶”在售,销量超20万件。该产品与“国货严选旗舰店”售卖的“北京同仁堂九宝茶”包装不同,但也标注了“北京同仁堂兴安保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商标持有)”,在标注方式上也作了相似处理。

  中新经纬注意到,“阿里健康大药房”售卖的“北京同仁堂九宝茶”,商品详情页有“北京同仁堂”的招牌照片,商标“内廷上用”也有与老字号“同仁堂”商标类似的双龙图案,不过产品参数却显示产品品牌为“从容硬对”。


  电商平台截图

  21日,中新经纬以消费者的身份咨询“阿里健康大药房”客服,对方表示,“从容硬对”是北京同仁堂授权的子品牌,保证正品和质量。

  中新经纬还从阿里健康大药房客服处了解到,该产品的生产厂商为安徽徽安圣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徽安圣)。该客服表示,北京同仁堂兴安保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兴安保健科技)作为产品委托方,委托安徽徽安圣进行产品生产。此外,该客服还称,安徽徽安圣是同仁堂的代工厂,同仁堂有多家合作的供应商和子公司,都是按照同仁堂品牌方的品质去生产,产品可以保证是正品。

  22日,中新经纬同样以消费者的身份咨询了“国货严选旗舰店”客服,对方并未直接回应产品“北京同仁堂九宝茶”是否与老字号“同仁堂”有关,只是称“内廷上用”的商标所有者是兴安保健科技,兴安保健科技作为委托方,委托安徽省同新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进行产品生产。

  和“同仁堂”有何关系?

  天眼查App显示,四川健康是北京同仁堂集团的控股孙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是一家从事中药材加工、健康食品及健康酒生产销售的有限责任公司。兴安保健科技是北京同仁堂集团体系内的健康科技企业,成立于2018年8月。兴安保健科技由同仁堂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德康信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主要提供代用茶、保健食品、养生膏方等健康产品,核心品牌为“内廷上用”。

  22日,中新经纬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查询发现,“内廷上用”的商标申请人并不是北京同仁堂集团,而是兴安保健科技。此外,中新经纬搜索“北京同仁堂”,并没有查到与北京同仁堂集团相关的申请人,“同仁堂”的商标申请人是北京同仁堂集团。

  中新经纬查询北京同仁堂集团官网,并没有查询到前文中提到的几款产品。

  就此次南极磷虾油事件中涉及的焦点问题,近日,同仁堂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专访时强调,购买正宗“同仁堂”品牌产品认准“双龙标”。

  此外,同仁堂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同仁堂严禁在非公司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任何同仁堂元素,包括但不限于同仁堂企业定制、出品、专卖、专用、研制、监制、授权、特供、专供、经销、生产等标识。公司近年来持续开展清理品牌违法违规使用行为的专项行动,明确规定同仁堂体系内禁止贴牌生产销售,整顿未经集团审批而违规使用同仁堂商标、字号的行为,以及违规开展产品生产、销售等业务活动。

  北京同仁堂集团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官方公众号在15日发文提示,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北京同仁堂”产品,并认准“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官方公众号文章截图

  消费者如何来区分这些产品呢?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罗海娜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企业名称里带“北京同仁堂”不等于产品就获得了商标授权。这类“远看像老字号、近看发现只是公司名一部分”的包装,本质上是利用“字号”(企业名称)去攀附知名“商标”的商誉,极易造成混淆。消费者如果看到背标生产商完全陌生、相关信息被刻意缩小标注,就要高度警惕。

  “判断是不是北京同仁堂的正牌,不能只看正面几个大字,要看三个核心点:有没有注册商标、有没有合法授权,以及商品标签上是否如实标注了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产地。”罗海娜指出,消费者维权时要先看“谁对你负责”,即包装背标和电商页面上公示的生产者、经销商及店铺经营主体。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生产者和销售者是法律上优先承担退赔责任的第一主体。

  责任如何界定?

  在本次事件中,同仁堂与北京同仁堂集团也被卷入舆论风暴。如果四川健康药业或兴安保健科技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这两家上级主体是否需要担责?

  对此,罗海娜认为需要理清三个层面的责任逻辑:第一,直接责任由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即便存在股权关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独立法人”原则,上市公司原则上不为堂兄弟公司或控股孙公司的侵权行为承担直接民事赔偿。

  第二,北京同仁堂集团作为商标权利人,承担法定的监督义务。罗海娜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如果权利人“只授权、不监管”,导致公众产生严重的混淆误认,集团将面临行政监管压力及潜在的民事连带风险。

  第三,股权关系不等于必然担责,但“品牌背书”是关键。关于孙公司出事母公司是否担责,罗海娜表示,法律上的“防火墙”并非绝对。除非母公司直接参与了该产品的宣传背书、销售,或者在品牌管理上存在严重的人格混同,导致消费者产生了不可撤销的“官方出品”信赖,否则母公司在法律上有天然的风险隔离。

  “说到底,责任边界是由授权合同、商品标签、广告宣传这三份核心材料决定的。法律不看谁长得像,只看谁真正签了字、承了诺。”罗海娜表示。

  北京同仁堂集团官网显示,同仁堂品牌始创于1669年。1992年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组建并于2001年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认定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首批“中华老字号”,“同仁堂中医药文化”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

  1997年,北京同仁堂集团旗下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同仁堂)在上交所上市。

  经营业绩方面,2020年至2023年,同仁堂营业收入从128.26亿元增长至178.61亿元,归母净利润从10.31亿元增长至16.69亿元。

  2024年,同仁堂实现营业收入185.97亿元,同比增长4.12%;归母净利润为15.26亿元,同比下降8.54%,为近五年来首次下滑。

  进入2025年,同仁堂的经营业绩继续下滑。今年前三季度,同仁堂实现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3.08亿元、11.78亿元,同比下降3.70%、12.78%。

  二级市场上,2023年5月,同仁堂的股价达到上市以来最高点61.40元/股,截至发稿,同仁堂股价报31.81元/股,较高点跌去近一半,市值436亿元。

  (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林琬斯:linwansi@chinanews.com.cn)(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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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常涛 李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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