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裁判文书网12月18日披露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一起券商分析师有偿撰写研报的案件近日尘埃落定。
判决书显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7月份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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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被告之一邹某,男,1988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原系东方某有限公司(下称“东方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
另一名被告程某,男,1987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原系东方某公司研究所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
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邹某于今年1月1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分别于2月14日、5月23日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取保候审。
程某则于1月13日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并于5月23日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
法院查明,2023年4月,邹某、程某接受宋某甲(另案处理)请托,利用邹某担任东方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的职务便利,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撰写研究报告,以提升该公司股票的市场关注度。
其中,邹某负责组织研究报告的撰写,实际收取宋某甲好处费18万元;程某负责居间联络及转送现金,实际收取宋某甲好处费5万元。
2024年12月,程某主动向大连市公安机关投案。
今年1月13日,邹某、程某分别在家中和公司被上海警方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案发后,涉案赃款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
法院认为,两名被告均系东方某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鉴于邹某具有坦白和认罪认罚情节,程某具有自首和认罪认罚情节,法院依法予以从轻、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判处邹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同时,法院裁定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
判决书中提及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3629.SH,简称“利通电子”)成立于1991年,主营液晶显示用精密金属结构件、外观件、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结合公开信息,“东方某公司”疑似指向东方财富(300059.SZ)旗下全资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
以“东方财富证券”“利通电子”为关键词检索研报可发现,2023年4月,东方财富证券曾发布题为《面板产业触底反弹,LCD精密金属结构件龙头有望充分受益》的研究报告,与判决书披露的邹某受人请托时间点不谋而合。
有知情人士向财闻透露,本次裁判文书提及的邹某,可能是曾在东方财富证券担任分析师的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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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上述研报对利通电子首次给出“增持”评级,署名分析师中包含一位邹姓人员——邹杰,来自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
此后,邹杰还于2023年12月发布深度研究报告《主业战略布局进展突出,AI算力租赁服务打造第二成长曲线》,对利通电子维持“增持”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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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邹杰曾任职于兴业证券,后加入东方财富证券,担任电子首席分析师;2024年5月,其已在东北证券从事分析师工作。
今年1月初,也就是在被上海警方刑拘前不久,邹杰以东北证券研究员身份联合发布题为《闻泰科技(600745)转让ODM业务资产 战略转型聚焦半导体》的点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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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小编查询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时,未看到有叫邹杰的东北证券员工。
另据财闻报道,业内人士透露,目前邹杰已不在东北证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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