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12日丨蓝思科技(06613.HK)公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授权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蓝思精密(泰州)有限公司、蓝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蓝思科技(东莞)有限公司、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蓝思科技(越南)有限公司、蓝思智能机器人(长沙)有限公司、Fortiter Technology Co.,Ltd.以其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最高金额合计不超过30亿美元。
公司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品种包括远期、期权、掉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为汇率、货币。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最高金额合计不超过30亿美元,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操作,有效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部门、中央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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