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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介绍说,要为每一个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上“数字身份证”,支撑动力电池全链条监督管理。他还呼吁,消费者在车辆报废时,将报废车辆及动力电池交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依规办理报废手续。不要将废旧动力电池交售给不规范回收渠道,给公众安全、生态环境带来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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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产销量持续攀升。随着销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容量衰减步入退役期,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不断增长,未来我国将迎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据有关研究机构测算,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做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关系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我国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全链条监督管理,构建规范、安全、高效回收利用体系,近日,工信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记者了解到,《办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动力电池信息溯源管理。《办法》明确,工信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推进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规定动力电池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对其生产或者进口的动力电池进行编码并粘贴标识。
王鹏介绍说,数字身份证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动力电池生产、装车销售、换电、维修更换、车辆报废、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等环节信息,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平台,采集动力电池编码、产品类别、产品构成、报废回收等必要信息,为每一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支撑动力电池全链条监督管理。“可以说,将数字技术应用于动力电池全流程溯源管理是《办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
动力电池既含有镍钴锰锂等金属资源,也含有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如果不能规范回收,不但污染环境,而且会浪费资源。《办法》明确,要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管理。明确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承担的回收责任。
王鹏介绍说,经过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过40万吨,同比增长32.9%,骨干企业锂、钴、镍等金属回收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副司长温雪峰表示,生态环境部将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并同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探索标准规则及因子国际互认机制,推动提升动力电池产品低碳竞争力。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副司长朱美娜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与工信部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快标准研制速度,持续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
那么,对于大众来说,如果家里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报废了,具体应该怎么处理废旧的动力电池?王鹏表示,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与你我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息息相关,不仅“人人有责”,更要“人人尽责”。
他呼吁,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请认真了解厂家提供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相关提示,购买后向厂家提供车辆号牌等必要的溯源信息,厂家应当依法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保障消费者隐私安全。消费者在车辆报废时,请将报废车辆及动力电池交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依规办理报废手续。同时,请不要将废旧动力电池交售给不规范回收渠道,给公众安全、生态环境带来隐患。
《办法》还提到,要明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对违反动力电池编码要求、不履行回收责任、未按要求移交废旧动力电池,以及不履行信息报送义务等行为,设定了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明确了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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