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雪球大V金永荣被罚没8324.77万元,3年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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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金永荣长期使用“金浤”账号在雪球平台发布荐股文章,并辅以在淘股吧、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其他平台开通账号发文发帖宣传,参与淘股吧实盘比赛以及直播分享选股逻辑等形式,积累名气和受众。
截至2025年4月, 其雪球“金浤”账号粉丝数量超过10.7万人,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发布帖文的单篇平均阅读量高达130万次,金永荣在证券投资领域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金永荣知晓其荐股行为具有影响力,在其雪球“金浤”账号公开发文评价、推荐“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并控制多个证券账户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按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计算,交易金额合计630,594,337.30元,违法所得合计41,623,864.21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没收金永荣违法所得41,623,864.21元,并处以41,623,864.21元罚款。
鉴于当事人金永荣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影响证券交易秩序,情节严重,依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金永荣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自浙江证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金永荣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所有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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