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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江股份(300658.SZ):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所持公司股份已完成继承公证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IP属地 中国·北京 编辑:格隆汇 格隆汇 时间:2026-01-19 23:57:42

格隆汇1月19日丨延江股份(300658.SZ)公布,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影秋女士因病逝世,其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553,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8%。根据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公证处于2026年1月15日出具的(2026)厦思证内字第96号《公证书》,谢影秋女士所持有上市公司5.58%股权属于谢影秋个人财产,由其子陈子安一人继承。据此,谢影秋女士生前持有的18,553,060股公司股份将全部非交易过户至陈子安先生名下。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谢继华、谢继权、谢影秋(已过世)、谢淑冬、谢道平、林彬彬。2026年1月16日,陈子安及其法定监护人陈伯才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谢继华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确认自陈子安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之日起至前述日期届满五年之日止,在上市公司的历次股东会、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表决上,始终与谢继华先生的意见保持一致。基于上述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谢继华、谢继权、谢淑冬、谢道平、林彬彬,陈子安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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