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2月10日丨哈药股份(600664.SH)公布,公司所属企业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以下简称“哈药总厂”)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注射用头孢噻肟钠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1.0g(按C16H17N5O7S2计),通知书编号:2026B00713;0.5g(按C16H17N5O7S2计),通知书编号:2026B00715】,以上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妇科感染、菌血症/败血症、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腔感染、骨和关节感染、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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