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时代周报 作者:林昀肖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健委”)2月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提示公众“轻医美”有关乱象。
近年来,医美行业迅速发展,其中以激光、药物注射为主要形式的“轻医美”吸引了众多求美者的目光。
发布会中指出,一些不良商家借机炒作“容貌焦虑”,隐瞒医美风险,甚至在不具备资质的条件下非法开展“轻医美速成班”等活动,学员间互相注射美容针等操作导致的致伤致残事件时有发生,不具备医师资质的人员开展医美活动会给公众带来极大健康风险。
在国家卫健委此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杨金瑞指出,医美的本质是医疗行为,提供医美服务的必须是医疗机构,生活类的美容机构不具备资质,严禁开展医美项目。
北京医美镜医疗美容争议研究与调解中心秘书长刘洋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用“越界”“失真”“失控”来形容近年来“轻医美”市场的主要乱象,即无资质场所做医疗行为、无资质人员上手操作;产品端“水货、假货、来源不明”问题突出;培训、引流、交易、操作全链条“去医疗化”。
“凡是要注射的、要破皮的、要用强光/激光/射频等设备照射入皮的,不要被‘轻’字误导,先看机构是否具备医疗美容资质、再看操作人员是否为注册医师,宁可多花时间核验,也不要拿自己身体做试错成本。”刘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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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风险最为致命
在上述发布会中,国家卫健委提醒,首先,“轻医美”通常指通过注射、光电项目、生物技术等开展的非手术类医疗美容项目,本质是医疗行为,必须在取得医疗美容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中开展、由专业医务人员操作。
其次,生活类美容机构、美发店、美甲店等严禁开展“轻医美”项目。大家切勿贪图便宜或心存侥幸,将健康与安全置于不顾。
刘洋指出,在上述场所开展“轻医美”项目,属于无资质场所做医疗行为,无资质人员上手操作。上述场所中,“轻医美”常见项目往往被包装成“皮肤管理升级”“日常护理增强版”。
而在产品端,“水货、假货、来源不明”问题突出。刘洋介绍,注射类产品体积小、流通隐蔽,黑灰产链条更容易形成,“无批文的进口水货”在一些渠道里被当作卖点。
发布会中也提醒,“轻医美速成班”将医疗行为“生活化”,通过模糊资质、简化技术等手段蒙蔽消费者,往往存在非法行医、冒名培训、非法使用销售医美药品及医疗器械、颁发假培训证(资格证)等多种违法行为。不要相信“三天速成学打针”“零基础小白放心学”等营销话术。
刘洋强调,上述现象是培训、引流、交易、操作全链条“去医疗化”。“轻医美速成班”把医疗行为生活化,用“三天速成”等话术模糊资质边界,甚至出现学员互相注射导致致伤致残的情形。
与传统医美相比,“轻医美”乱象有更鲜明的特点。刘洋指出,首先是隐蔽性更强,不需要手术室和麻醉条件,空间小、器械便携,容易藏在生活美容门店“后场”;同时,“轻”字造成认知错位,消费者将其当作“护理”,忽略了医学风险;再者,很多项目需要周期性重复,违规操作的风险暴露会叠加;此外,是线上化更强,短视频、团购、私域更快完成交易闭环,监管发现与取证难度同步上升。
如果选择在生活类美容机构、美发店、美甲店进行“轻医美”项目,或将面临产品、操作和应急处置方面的风险。
其中,应急处置风险最为致命。刘洋强调,正规医疗机构至少具备识别并发症、启动救治流程的能力,而在生活美容门店,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感染扩散、血管栓塞等紧急情况,常常错过黄金救治窗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包括感染与组织坏死、严重过敏反应甚至休克、血管栓塞导致失明/脑梗、长期慢性炎症与纤维化造成面部变形等。
北京昌平法院曾披露一起案件,当事人在无医师资质情况下为他人注射玻尿酸,造成受害者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并最终左眼失明,涉事者承担刑事责任并被判赔偿。上述案例也说明,“一针下去”的风险,可能是终身不可逆的伤残。
乱象屡禁不止
生活类美容机构、美发店、美甲店非法从事“轻医美”项目屡禁不止,刘洋认为,这背后是供给端、需求端、监管端三方面的因素。
在供给端,生活美容赛道竞争激烈、客单价有限,而非法从事注射/光电类项目后,客单价会显著抬升;同时,违规者往往通过非正规渠道进货、用“技师”替代医师,合规成本几乎被压到最低。
在需求端,不少消费者对“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的边界不清楚,未能核验机构资质、医师资质。上述发布会中,国家卫健委再次强调“轻医美本质是医疗行为”,旨在纠正上述认知偏差。
此外,在监管端,该行业点多、面广、链条长,且跨部门协同成本高。门店分散、违规行为私密化,使日常巡查较难覆盖;同时案件往往同时牵涉多个部委条线,信息共享和联动效率会影响治理效果。
从政策与执法趋势看,近年来监管端在持续加码。2021年以来,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就已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强调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活动,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信息共享、联合抽查、行刑衔接等机制。
在产品端治理中,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等也在推进重点品种全流程追溯。例如在2023年1月,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家药监局也在进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的探索,旨在提高发现与打击假药劣械、非法流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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