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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俩萝卜章骗走300亿”,2019年震惊资本界的承兴系诈骗案,即便在主犯落网、刑事判决尘埃落定后,余震仍在持续蔓延。
2月23日,湘财股份一纸公告再度将这起陈年大案拉回公众视野——其子公司湘财证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材料,两起涉诉金额合计3.429亿元及相应利息的案件,被云南高院以“认定基本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发回重审,而云南信托对湘财证券的追责,已从补充责任升级为全额连带责任,一场受害人之间的“内斗”,正迎来更具不确定性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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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余震:从300亿萝卜章骗局到受害人反目
提起承兴系,或许不少人已印象模糊,但提及“商界花木兰”罗静主导的“萝卜章诈骗案”,资本市场从业者大多记忆犹新。这位曾掌控多家企业、头顶诸多光环的实控人,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中诚公司等“承兴系”主体,上演了一出精心策划的融资骗局。
依托与京东、苏宁易购的供应链贸易背景,罗静及其团队私刻合作方公章、伪造购销合同,甚至派人冒充京东、苏宁员工,拦截被害单位寄往两家企业的债权确认函,通过虚构应收账款债权的方式,以转让、回购为名,向湘财证券、云南信托等多家金融机构疯狂融资。
截至2019年案发,承兴系累计骗取资金超300亿元,实际造成各被害单位经济损失达88亿余元,其中云南信托损失15亿余元,湘财证券损失9亿余元,两家机构均沦为这场骗局的直接受害者。
2022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罗静因合同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无期徒刑,其妹妹罗岚获刑十七年六个月,其余涉案员工也均受到相应刑事处罚,这场惊天骗局的刑事部分尘埃落定。
然而,刑事判决的终结并未化解后续的民事纠纷,原本同为受害人的湘财证券与云南信托,却因损失追偿问题反目成仇,陷入了漫长的诉讼拉锯战。
这场诉讼始于2023年9月,云南信托以10起案件为由将湘财证券等多家主体诉至法院,涉案金额高达16.78亿元,主张各方连带赔偿其因承兴系诈骗遭受的损失。
2024年5月,其中1起案件以云南信托撤诉告终,其余9起则陷入停滞。同年6月,云南信托调整诉讼策略,针对两宗分别涉及1.49亿元和1.94亿元的案件,将诉讼地点从江苏南京中院变更至云南昆明中院,被告缩减为中诚公司与湘财证券两家,案由变更为民事信托纠纷,诉请湘财证券对中诚公司的3.43亿元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2024年12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判令中诚公司返还云南信托3.429亿元及相应利息,湘财证券对该债务承担56%的补充责任。对此判决,湘财证券不服并提起上诉,2025年7月,云南高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这场围绕损失追偿的博弈,迎来了关键转折点。
重审变局:案由更迭,责任诉求陡升
此次案件重审,最核心的变化的是云南信托的诉讼主张发生了根本性调整——案由从“民事信托纠纷”变更为“侵权责任纠纷”,对湘财证券的责任诉求也从“补充责任”升级为“连带责任”,这意味着湘财证券面临的法律风险与财务压力大幅增加。
案由的变更,本质上改变了追责的法律逻辑。此前的民事信托纠纷,聚焦于湘财证券作为信托产品代销机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举证核心围绕双方的合同约定;而变更后的侵权责任纠纷,云南信托主张湘财证券在代销产品、提供投顾服务过程中存在过错,直接侵害了其财产权益,举证重心转向湘财证券是否尽到勤勉尽责义务,以及该过错与云南信托的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责任诉求的升级则更为关键。一审中要求的“补充责任”,意味着中诚公司为第一赔付责任人,湘财证券仅在中诚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时,按56%的比例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范围与赔付顺位均有明确限制;而“连带责任”则意味着,湘财证券需与中诚公司共同、全额承担3.429亿元及利息的赔偿责任,云南信托可直接向湘财证券主张全部债权,无需等待中诚公司的赔付,这对湘财证券的财务状况将构成巨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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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诉求升级的背后,是双方围绕湘财证券角色与过错的激烈争议。事实上,湘财证券在此次事件中的角色并不简单——它不仅是云南信托“云涌系列”信托产品的代销机构,还与承兴系核心企业中诚公司签订了财务顾问协议。这一双重身份,成为云南信托追责的重要依据。
争议的焦点集中在湘财证券的勤勉尽责义务上。2024年12月,上交所曾向湘财股份下发《监管工作函》,提及有媒体报道称,湘财证券在代销云涌系列信托产品时,“明知融资方资金链紧张,仍为其借新还旧、资金空转提供帮助,在合同诈骗案件中存在过错”,并附上了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
对此,湘财股份回应称,经自查核实,未发现公司及员工为相关违法行为提供协助,警方在罗静案调查中,也未对湘财证券及相关人员采取刑事措施,未认定其存在合谋欺诈或协助违法行为。但湘财证券同时承认,与中诚公司签订的财顾协议仅为框架性约定,并未提供实质性财务顾问服务。这一承认引发了更多质疑:未提供实质性服务,为何会收取财务顾问费?该费用是否实为代销费的变相收取?湘财证券是否在其中存在利益输送或违规操作?
湘财困局:业绩承压与未知风险并存
对于湘财证券而言,这起重审案件既是可能扭转局面的转机,更是一场潜藏巨大风险的考验,而这种风险早已体现在其业绩表现中。
根据湘财股份披露的财务数据,2024年湘财证券归母净利润为2.43亿元,同比仅减少0.26%,但公司在年报中明确表示,业绩承压的主要原因是“湘财证券因56%的赔偿责任及案件诉讼费,计提预计负债2.33亿元”。这意味着,即便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相关计提已对公司当期业绩造成了实质性冲击。
此次重审公告中,湘财股份再次表示,已基于谨慎性原则,对3.429亿元涉案金额全额计提预计负债。但如果重审法院最终支持云南信托的诉求,判令湘财证券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公司需要赔付的金额将远超已计提的2.33亿元,届时将对其财务状况造成更大程度的冲击。
值得注意的是,湘财证券2025年的业绩表现呈现回暖态势。据湘财股份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当年归母净利润为4亿元至5.5亿元,同比增长266.41%~403.81%;扣非净利润预计3.5亿元至4.5亿元,同比增长54%~97.99%。其中,湘财证券(母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9.55亿元,同比增长28.8%,净利润5.53亿元,同比增长157%。业绩的回暖,为湘财证券应对潜在赔付风险提供了一定缓冲,但如果连带责任成立,其盈利成果或将被大幅侵蚀。
更值得关注的是,监管层面早已对湘财证券的合规问题提出过警示。2020年8月,湖南证监局曾对湘财证券开出罚单,指出公司存在“资产管理业务尽职调查不够审慎、代销业务内部管理不够规范、个别营业部员工开展代销业务时未充分说明产品风险”等问题。此次重审,湘财证券的合规风控能力、尽调流程是否完善,都将成为法院审理的重点,也将直接决定案件的最终走向。
余震启示:金融中介的责任边界再审视
承兴系诈骗案的六年余震,不仅是两家受害金融机构的利益博弈,更折射出资本市场中金融中介机构责任边界的模糊与风控体系的短板,为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
从行业层面来看,承兴系骗局的得逞,与部分金融机构风控缺位、尽调流于形式密切相关。罗静团队的诈骗手段并非无懈可击,私刻的“萝卜章”、冒充的员工、虚构的合同,只要机构尽到基本的审慎尽调义务,本可及时发现破绽。但部分机构为追求业务规模与收益,放松了风控要求,最终沦为诈骗案的受害者,这也凸显了金融机构勤勉尽责义务的重要性——即便未直接参与诈骗,若因自身过错导致损失发生,仍可能面临连带追责。
同时,此案也反映出刑事判决终结后,金融机构民事追偿的困境与趋势。承兴系主犯罗静已被判无期徒刑,其控制的企业大多资不抵债,受害者通过刑事追偿挽回损失的可能性极低,因此,具备赔付能力的中介机构,成为受害方追偿的主要目标,“连带责任”也逐渐成为民事追偿中的高频诉求。这一趋势,将倒逼金融中介机构进一步强化合规风控,规范业务流程,避免因自身过错陷入追偿纠纷。
截至2026年2月26日,两起重审案件已进入一审程序,但尚未开庭审理。这场持续六年的余震何时落幕,湘财证券最终将承担何种责任,仍充满不确定性。但可以肯定的是,此案的最终判决,不仅将决定湘财证券与云南信托的利益归属,更将为金融中介机构的责任认定、风控标准提供重要的司法判例参考,推动整个行业更加注重合规与审慎,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
一场萝卜章引发的300亿骗局,余震绵延六年仍未平息,这背后,是资本市场对合规的敬畏不足,也是对所有金融机构的深刻警示:风控无小事,尽责是底线,唯有坚守合规初心,才能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守住自身的立身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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